Re: [問題] 加盟總部要不要為加盟店行為負責?

看板toberich (創業)作者 (是的 無神)時間11年前 (2014/11/05 16:36), 編輯推噓3(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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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認為 應該是消費者針對加盟主 加盟主 針對 加盟業者 因為消費者是根據品牌消費,消費有問題就該品牌主出來擔 然後 加盟主再去跟加盟業者請求賠償。 這樣不是很容易理解嗎? 為什麼需要搞的那複雜?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24.239.10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toberich/M.1415176562.A.AA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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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則上加盟店和加盟總部是負責人,與消費者成立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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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的是加盟店,與加盟總部無關。不過,有法官認為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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樣對消費者不公平,才會用表見代理,讓加盟總部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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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是這問題值得討論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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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 15:25, , 5F
因為加盟主(總部)和消費者間並無契約關係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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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約只存在加盟主與加盟業者 加盟業者與消費者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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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法律上加盟主和加盟業者都是獨立的個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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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7 09:53, , 8F
廣告不是可以視為契約嗎? 廣告是加盟刊登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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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7 13:56, , 9F
廣告視為契約?
11/07 13:56, 9F

11/07 13:57, , 10F
這是哪篇新聞報導或律師說的?
11/07 13:57, 10F

11/07 18:52, , 11F
什麼廣告? 廣告不是契約吧 ......
11/07 18:52, 11F

11/07 18:53, , 12F
消費者收看廣告 就和廣告主成立契約 那電視廣告都不能看了
11/07 18:53, 12F
文章代碼(AID): #1KMU5ogh (toberi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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