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看公平會對 C.upC+ 加盟處分

看板toberich (創業)作者 (法喬斯加盟筆記)時間11年前 (2014/11/10 15:54),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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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週(11/6)又有一個外帶飲料加盟業主 C.upC+ 被公平交易委員會(簡稱:公平會)處 以15萬罰鍰,主要理由是廣告不實與未充分揭露加盟資訊,這篇文章就是看看這個處分其 他加盟業主與加盟者可以從這個處分學到什麼。 [C.upC+ 背景資料]略 加盟總費用約100萬元(含加盟金5萬、保證金15萬及裝潢等)。 [公平會處分理由] 廣告不實 C.upC+ 於加盟展發放「100% 免加盟金」的廣告傳單,而加盟契約書第 5 條約定「乙方 (加盟者)簽訂本契約時,應支付甲方加盟金新台幣伍萬元」,且 C.upC+ 也承認確實向 加盟者收取加盟金,公平會因此認定廣告宣稱「100%免加盟金」顯與事實不符。 未充分揭露加盟資訊 根據公平會處分,C.upC+ 沒有充分完整揭露以下事項: *加盟營運過程中之費用:例如各商品原物料之費用。 *商標權之權利內容與有效期限 *訓練指導之內容與方式 *所有縣(市)同一加盟體系上一年度解除 *終止契約比率之統計資料 *加盟經營關係之限制等加盟重要資訊:例如商品原物料供應廠商,及裝修工程廠商等名單 [對於其他加盟業主的啟示 (也可以當作加盟者加盟時要注意的事項)] 廣告不實部份,略 關於所有縣(市)同一加盟體系之數目及營業地址 如果細看公平會處分書,C.upC+ 其實有完整揭露:開始營運前之費用、加盟店所在營業 區域設置同一加盟體系之經營方案、所有縣(市)同一加盟體系之數目及營業地址、及加盟 契約變更、終止及解除之條件及處理方式等資訊。關於這幾項,其他加盟業主須注意到「 所有縣(市)同一加盟體系之數目及營業地址」,如果有新開或關掉的加盟店,如果來不及 提供書面資料給加盟者,至少要馬上更新在網路上,讓別人(特別是公平會)知道你沒有 刻意隱瞞(例如關掉的加盟店)。至少要讓加盟者可以算出來你目前有幾家店,哪個縣市 比較密集。 加盟營運過程中之費用與加盟經營關係之限制 如上述,C.upC+ 被認定沒充分揭露的部份不少,這篇文章挑三個來說:加盟營運過程中 之費用、商標權之權利內容與有效期限與加盟經營關係之限制。如果你是加盟總部的老闆 ,只要你要求加盟店必須向你進的東西與合作的廠商,請提供每項必須向你進的東西之清 單(含價格),甚至,我認為最保險的話,只要加盟店可以從加盟總部買的東西(包括剪 刀、膠帶),都應該附上清單與價格(不用懷疑,有些加盟店為了開店,真的連剪刀與膠 帶都希望加盟總部幫他準備好)。 商標權之權利內容與有效期限 雖然C.upC+ 於加盟契約書第 6 條及第 7 條有約定「商標的使用方法」及「契約外使用 商標禁止」,但是「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加盟業主經營行為之規範說明」,已經明確規定 應揭露「其權利內容、有效期限、授權使用範圍與各項限制條件。」所以加盟業主記得附 上有效期限。以商標為例,記得附上「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商標資料檢索服務 」可以查到 的資料,如商標種類、商品類別、案號、申請/優先權日、專用期間等。 還有,加盟經營關係之限制最常提到裝修工程廠商。加盟總部為了維持每家店舖看起來都 一樣,或是為了壓低直營店與加盟店裝潢費用(當然,也有加盟總部藉此賺一手),會指 定加盟店裝潢廠商。但是以加盟店或經濟理性第三人的角度出發,就會反問說:為什麼我 不能試著到市面上找其他廠商,這廠商可能是我更信任的,也可能是更便宜的?這對於加 盟店來說就是一種限制,建議加盟業主事先說清楚講明白,事先提供幾家裝潢廠商名單, 最好第一次洽談就書面提供,否則至少在簽約前十天提供。 [對於此處分還可以討論的地方] 在這處分書中,公平會提到C.upC+ 沒有充分揭露商品原物料供應廠商(處分書第 7 頁) ,就長期接觸產業來說,我認為這個地方有待討論(甚至不合理),在這邊先提出一個問 題:如果你是想複製 C.upC+ 的人(或競爭對手),這時候不就可以拿到供應廠商的資料 ,藉此了解關鍵原料來源,取得(或搶下)這個原料來源?我想,這對於辛苦創立這品牌 的人造成很大的風險。 網誌詳細與標註重點版: http://franchisesir.blogspot.tw/2014/11/cupc.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6.199.89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toberich/M.1415606077.A.F42.html
文章代碼(AID): #1KO6yzz2 (toberi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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