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員工還沒完成職前訓就要走,要給多少錢?

看板toberich (創業)作者 (噗哇噗哇噗)時間10年前 (2015/07/30 20:04), 編輯推噓5(1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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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家準備開一間拉亞, 拉亞是一定要完成職前訓練才放給你開店的, 但是我們訓練到一半,有個員工想要離職, 還沒有貢獻就離開,想跟我們收薪水,對我們準備開的店非常傷, 爬過勞基法文,我們的確是應該給他非一般員工的薪水, 想請問各位,該給付多少錢才算合理呢? 用正職員工薪水比例去算嗎? 如果比法律最低時薪還低會觸法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3.163.22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oberich/M.1438257854.A.7B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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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薪的以上班日比例計算,工讀就時薪計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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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過勞基法還在問低於最低薪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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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上的文章都說是要雙方討論,但不用照一般員工薪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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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正職所以要照正職月薪計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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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應徵時有說好,完成員工訓練就有額外獎金會在三節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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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依照日期比例比較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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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說了"低於最低薪資",因為剛剛還在氣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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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地說是問"是否能以一筆錢取代日薪薪水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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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沒貢獻就..他也花費了時間受訓,是互相的,薪水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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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就要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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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日薪已經對你很有利了,放假都不用給薪,不是嗎?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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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啦,你有差那幾千幾百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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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120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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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向不合,何必留人,要感謝他這麼開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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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早離開,讓你能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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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薪120給他 然後看合約有沒有處罰的條例 有就扣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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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給,千萬別扣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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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給的就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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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已經給最低時薪,扣錢就是違法.合約有處罰條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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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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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獲益良多!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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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一開始是提時薪130...那還可以以120算給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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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不能 守約很難嗎? 你有差這點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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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開店就要預估到的風險,怎會是拿這理由想少給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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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爬過勞基法了還想找洞鑽,難怪台灣薪資起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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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薪資起不來才不是因為小店家,而是愛做表面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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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怪台灣一堆老闆被罵就是因為有這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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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120或130對你來講是有差多少? 你的名聲或人格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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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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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能理解你的痛苦,但當初說好的還是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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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給的話你就跟他一樣變成不負責任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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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店本來就是有很多風險的,員工狀況也是風險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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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謝謝大家!我想就用標準薪水解決吧,畢竟不希望他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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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幕來鬧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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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給薪水啦 給餿水就好 月薪22k不但能買iph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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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國旅遊 還能買BMW 遊艇 豪宅 私人飛機 你不知道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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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信心是全宇宙第一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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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人的問題最大。該給的,自己承諾的就給,記得保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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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時數要扣自付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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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按勞基法來就已經是老闆的德政 不按勞基法來是應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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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島賤民們叫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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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看過勞基法了 依法給基本工資很困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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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你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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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來就是創業應該納入的成本,如果你因為這樣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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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氣改檢討自己適不適合繼續當老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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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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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會很差 但誠信才能長久立足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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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應充準沒事 人人都想當魏應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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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應充準沒事 台灣老闆 都想當魏應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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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 22:17, , 50F
缺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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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LkXA-Ux (toberi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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