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合夥加盟店,6人勞健保問題

看板toberich (創業)作者 (如果有一天)時間5年前 (2020/07/09 22:24), 5年前編輯推噓14(14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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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olra (哆拉多健康)》之銘言: : ※ 引述《ganbaday (低調)》之銘言: : : 其他人已經回答大問題了,我來解小問題 : : 以下是針對整體效益,不只針對你個人 : : 資料不要上雲端,用單機POS機,不要開分公司,開獨立的行號。 : : 你看夜市、鬧區多少排隊名店一樣是商號不開發票的~~ : : 開下去就回不了頭,到時候不到20萬也被抽5%會很氣 如果是加盟「連鎖」手搖飲,應該不太可能可以不開發票。 就算申請免開發票有過,也很有極大可能被客人檢舉。 : : 勞保保工會最低,你要拉到最高級距等退休前五年再說 : : (否則你要先繳很多很多錢,而且跟退休前五年拉最高的退休金是一樣的) : : 這個前提是你前面年資很長了,如果前面沒年資,直接不要勞保比較省 : : 健保維持放區公所(不然健保費會是1058+335且保險條件沒比較好) : : AB勞健保掛在原本上班的公司,A當負責人 : : B當負責人也可以省健保費,但B沒實際經營不建議 : : 例如需要負責人去跑銀行或者申辦啥東西時,B都在上班很麻煩 : : 都用PT,正職除非你找歐巴桑不懂勞基法的,不然成本很高 : : 除非你的產業訓練員工要很久,需要綁一個員工很久 : : 若能快速訓練上手的,當免洗換就好 : : 勞健保成本大概是薪水兩成~ 加盟飲料店的物料成本大部份落在35%~50%, 扣掉店租及其他雜支,人事成本含勞健保超過30%絕對賠。 如果營業額不會超過40萬,頂多三個正職,或兩個正職加兩個PT。 飲料店薄利多銷,更不要以為飲料店簡單人手就好訓練, 你是老闆,兩個禮拜上手是應該,員工兩個月上手才是正常。 如果太常汰換,下場還是人事成本過高,賠。 如果你的店營業額不會超過40萬,那就也不用想能給員工或自己多好的薪水, 應該是要拿你能負擔的人事總金額去回推每個正職可以有的底薪。 PT跟正職沒有誰貴誰便宜,面試時那張嘴是最不能信的,眼光不準的時候一樣貴。 一堆小朋友說要自己負擔生活費、學費所以來打工, 拍胸膊保證每週得上20-30小時。 結果每個禮拜都只給2-3天班,我都很想問你是辦休學了嗎? 要不然就是乖乖給了4天班,然後家裡就有人出車禍、生病需要照顧,要請假。 還有青壯年的姊姊面試時說,餐飲業久站、搬重物很正常,他完全能理解, 然後上班兩個禮拜開始靠邀腳痠、珍珠、茶桶太重傷腰 orz (這些我面試都會講,還會直接請進店裡試搬茶桶跟物料,能接受再來,結果...) 正職起碼可以保證時數 orz 勞健保的部份, 雖然五人以下單位可以免成立投保單位, 但員工出事,你負責人一樣有責任,與其自己承擔,不如「買保險」 所以不論身份,我勞保一定保,而且都乖乖保到該有的級距。 至於PT的健保,學生會跟家長保,社會人士原有工作會保, 所以我不會幫PT保健保。(但我也會先確認清楚就是了) 現在的員工真的絕大部份都會上網查勞基法, 說不定還比老闆熟, 而歐巴桑可能不熟勞健保,但他一定知道上班路上出車禍老闆應該要付錢。 飲料店,物料成本跟固定開支其實都不會有太大的變動, 能不能賺錢真的就是看你人事的控管。 剛開店,一定都會幻想當個好老闆, 體貼員工、跟員工分紅... 但,現實是,不管你多替他們想, 你還是老闆,他還是員工,甚至可能以能做薪水小偷而洋洋得意。 更現實一點,你辛辛苦苦賺兩塊錢分員工一半, 在員工心裡通常還是比不上賺十塊分員工兩塊的大公司。 你要先想辦法賺錢,才有機會成為賺十塊只需要分員工兩塊的大公司。 最後分享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跟員工上勞工調解會的內容。 該員工離職後對離職前一個月全勤獎金被扣不滿,跑去檢舉。 我的勞動契約裡寫的是月工時滿176小時,全勤獎金2000。 調解過程中,調解委員居然說出: 「你知道法定176小時是怎麼來的嗎? (以下省略他寫了一堆算式給我看) 你知道大月小月天數不一樣嗎? 怎麼可以用一樣的標準呢? 」 這實在太讓我震驚了! 哪間公司算薪水還分大月小月的? 那你小月底薪要不要少拿一點? 而這樣的話是從調解委員嘴巴說出來的。 所以,我的心得是,人事,在我還沒有足夠能力之前, 簡單、普通、合法就好。想要高薪? 請你另謀高就。 勞保是錢,就當買保險。 加盟不見得壞,但總部不可能替你想太多,只能靠自己。 就像我當初總部訓練也是要我找滿六個人才開訓, 但結果我花了快一年才明白,只要店裡超過五個人上班,我就不可能賺錢。 : 關於勞健保的部分,小的在這邊回覆一下好了(五年來磨出來的實務) : 如果對勞健保費用的初心者, :  請至https://reurl.cc/b5py86 :  點進去看到的是最基本``正職員工``勞健保費用計算, : 會很清楚看到單位須負擔每個月多少費用~ :  至於PT的部分,底下有個``勞健保級距``的下載連結, :  會下載一張密密麻麻的EXCEL表, : 可到``勞保雇主``那張分頁查PT的勞保費用 :  不用看那些複雜的計算式, : 不知道怎麼算就是查表就對了! : 勞保未滿一個月是依幾天計算費用, : 健保不滿一個月還是以月計費, :  如果轉職是看被保險人當月最後是哪間就是哪間繳 (這就不說太多了) : --------------------------- : 至於新成立單位,公司員工未滿5人, : 可以申請負責人投保金額為34800->但不可以低於所屬員工 :  (依規定,負責人勞健保就是不能低於員工, : 所以員工一旦調薪超過,他們會很自動寄信通知您...幫您主動調升了) :  還有勞健保衍伸的問題就是二代健保問題, :  但這個蠻太複雜,我想剛成立應該不至於遇到,就有興趣就自己GOOGLE吧 : ----------------------------- : 關於PT部分,我想飲料店應該都是應徵年輕人, :  雖然年輕人涉世未深,但現在網路都教得很好, :  所以幾個關鍵字 ``兼職 特休 勞健保 資遣費``, :  就可以讓企業主吃不玩兜著走, :  別以為他們不會懂,為了自身利益可是非常的嚴謹的... : 所以建議勞工這塊, : 有疑問真的先查一查,時代真的不同了 T.T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6.229.8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oberich/M.1594304696.A.A23.html

07/09 22:35, 5年前 , 1F
感覺到辛酸血淚史 (拍拍) 年輕人PT真是心有戚戚焉......
07/09 22:35, 1F

07/09 22:36, 5年前 , 2F
PT基本上連續到職三個月就要幫他們保,也真的有人跟我要過~
07/09 22:36, 2F

07/09 22:39, 5年前 , 3F
我認真覺得調解委員在唬你,176小時就是8*22工作天,哪有什麼
07/09 22:39, 3F

07/09 22:40, 5年前 , 4F
大小月?一般人資算薪資都是30天,勞健保計算方式也是
07/09 22:40, 4F

07/09 22:40, 5年前 , 5F
算了吧分潤給員工當應該,離職跟你要特休的(給了六萬
07/09 22:40, 5F

07/09 22:40, 5年前 , 6F
)的苦主在此
07/09 22:40, 6F

07/09 22:41, 5年前 , 7F
我之前資遣一個新鮮人,上勞保局試算資遣費給他,他還質疑我
07/09 22:41, 7F

07/09 22:41, 5年前 , 8F
自己上網查看不懂的法條就說我A他錢,後來我說你覺得有問題
07/09 22:41, 8F

07/09 22:42, 5年前 , 9F
直接打去勞保局問好了 (心很累)
07/09 22:42, 9F

07/10 01:03, 5年前 , 10F
血淚...感謝分享
07/10 01:03, 10F

07/10 13:31, 5年前 , 11F
n大寫的好多好詳盡,非常受用,已收藏,太感激您了~QQ
07/10 13:31, 11F

07/10 17:39, 5年前 , 12F
血淚實用推~
07/10 17:39, 12F

07/10 18:11, 5年前 , 13F
推~ 剛經歷過哈哈
07/10 18:11, 13F

07/11 10:38, 5年前 , 14F
血淚史 推
07/11 10:38, 14F

07/11 14:59, 5年前 , 15F
三媽臭臭鍋連鎖店數量不輸手搖,全台灣只有極少數發票
07/11 14:59, 15F

07/11 15:00, 5年前 , 16F
除非是台北市熱門地點,一般要明顯超過20萬才會被盯上
07/11 15:00, 16F

07/11 15:01, 5年前 , 17F
畢竟要派人到店門口算人頭數量很累的,通常都是排隊
07/11 15:01, 17F

07/11 15:01, 5年前 , 18F
的情況,而生意忙到排隊當然就無所謂了
07/11 15:01, 18F
跟有沒有排隊無關。一堆早餐店也是每天排隊,也不會有人要發票。飲料店就算每天都門 可羅雀照樣被檢舉。 因為大家都以為水很好賺。 而且,國稅局才沒那麼勤勞來數人頭,直接請你去聊天喝茶,提供存摺、進銷存收據等等 即可。 ※ 編輯: naivete (114.136.229.82 臺灣), 07/11/2020 19:34:11

07/11 20:17, 5年前 , 19F
水是真的好賺,不過要看賺的人是誰
07/11 20:17, 19F

07/11 22:06, 5年前 , 20F
調解委員沒講錯 法定工時本來就是以周為單位
07/11 22:06, 20F

07/11 22:06, 5年前 , 21F
月薪本來就只是習慣 便於計算 不能要求工時相同
07/11 22:06, 21F

07/11 22:07, 5年前 , 22F
薪水大小月都相同 可是在法條上你不能要求時數相同
07/11 22:07, 22F

07/11 22:08, 5年前 , 23F
以二月份來說 28天 四周 至多就是20天工作日
07/11 22:08, 23F

07/11 22:08, 5年前 , 24F
四天休息日 四天例假日 那來的176讓你正常工時
07/11 22:08, 24F

07/11 22:19, 5年前 , 25F
不過光這個176 牽扯的遠遠不只全勤獎金吧
07/11 22:19, 25F

07/11 23:23, 5年前 , 26F
月休十天(含所有國定假日),單日只要超過八小時加班費
07/11 23:23, 26F

07/11 23:23, 5年前 , 27F
都合法算,176只是單純希望員工多排班+2000,跟其他條件
07/11 23:23, 27F

07/11 23:23, 5年前 , 28F
完全無關。我的心得是名字取的不好,現在也不想給了,多
07/11 23:23, 28F

07/11 23:23, 5年前 , 29F
給多傷心。
07/11 23:23, 29F

07/12 03:37, 5年前 , 30F
講個笑話月休十天 但是176會多給兩千 不覺得矛盾嗎?
07/12 03:37, 30F

07/12 03:38, 5年前 , 31F
反正人都會講自己有利的說法 不然調解何必扯到法定工時
07/12 03:38, 31F

07/12 03:50, 5年前 , 32F
然後把調解委員的說法和計算省略 再來斷章取義
07/12 03:50, 32F

07/12 03:51, 5年前 , 33F
" 哪間公司算薪水還分大月小月的?"
07/12 03:51, 33F

07/12 03:52, 5年前 , 34F
若如同你講的 176不干涉其他部分 反擊調解委員就不是如此
07/12 03:52, 34F

07/12 03:52, 5年前 , 35F
你就直接說你的標準是正常工時加上加班時數達176有獎金
07/12 03:52, 35F

07/12 03:53, 5年前 , 36F
關法定工時如何計算相干就好了 何必扯大小月底薪 顆顆
07/12 03:53, 36F

07/12 06:40, 5年前 , 37F
一點都不矛盾,我就是希望拉長工時。
07/12 06:40, 37F

07/12 06:40, 5年前 , 38F
且你怎麼知道我沒有反擊成功?只是提這一小段對話表達我
07/12 06:40, 38F

07/12 06:40, 5年前 , 39F
對調解這件事的傻眼
07/12 06:40, 39F

07/12 06:45, 5年前 , 40F
反擊成功就應該貼調解的文件搂 怎麼會扯到大小月底薪
07/12 06:45, 40F

07/12 06:46, 5年前 , 41F
恰好這176 又會跟大月的正常工時差不多呢
07/12 06:46, 41F

07/12 06:46, 5年前 , 42F
所以大月不需要加班 小月需要加班 原來人力配置是這樣啊
07/12 06:46, 42F

07/12 06:47, 5年前 , 43F
我還以為31天 對於相同正職人數會更需要加班人力阿
07/12 06:47, 43F

07/12 06:47, 5年前 , 44F
31天不需要加班就可以領到 2000 28天需要額外加班才能領
07/12 06:47, 44F

07/12 06:48, 5年前 , 45F
呵呵 不過想也知道是拉不下臉承認正常工時認知錯誤
07/12 06:48, 45F

07/12 06:56, 5年前 , 46F
因為這篇的重點不是在分享調解過程,只是分享一個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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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2 06:56, 5年前 , 47F
懶得戰勞資,你就當作我輸到脫褲我沒意見,不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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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2 06:59, 5年前 , 48F
我也不是戰勞資 如果調解委原有給你說法和計算方式
07/12 06:59, 48F

07/12 06:59, 5年前 , 49F
你只是用你自以為的方式去批判 那我覺得你錯過學習機會
07/12 06:59, 49F

07/12 12:59, 5年前 , 50F
N大的意思應該是 希望能拉高個別工時到176小時 這樣叫激
07/12 12:59, 50F

07/12 12:59, 5年前 , 51F
勵獎金會不會比較好
07/12 12:59, 51F

07/12 13:01, 5年前 , 52F
但滿好奇的是如果是正職 時數是固定的 應該不用額外限制
07/12 13:01, 52F

07/12 13:02, 5年前 , 53F
工時 如果是PT 那一個月176小也跟正職沒兩樣了
07/12 13:02, 53F
文章代碼(AID): #1V1oYueZ (toberi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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