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問大家最多同時接幾個案件?
※ 引述《hhhmmm (....)》之銘言:
: 是這樣的 因為自己有別的考試目標
: 需要分心念點書
: 目前暫時無法全心投入職場
: 但還是希望可以負擔自己生活起居
: 在外租屋的花費等等(台北市)
: 因此考慮從家教 或是從學校行政助理獲得收入
: 請問版上諸位先進
: 1. 最多一週有幾個案件/教學時數幾小時
: 2. 當時月收入大概多少
: 當助理滿穩定 但是工時不少
: 朝九晚五 一週大概要40小時
: 家教再怎樣接 頂多也20小時左右?
: 另外一點考量是 台北案源多
: 不怕沒案件可接....
: 壞處是家長跟學生變數大 容易一夕失去工作
: 十分猶疑不定
: 因此想請教各位的經驗 希望可以提供當作參考
: 謝謝!
有些話我想請原po及各位版友吸收前判斷一下合理性
比方說一個禮拜的上課時數
一般學生每天學校下課約5點,能上家教時間約6點開始
算猛一點上到十點,這樣抓一到五約上20小時
算你六日都拼下去,早上8點開始上到晚上十點,總要吃飯吧扣掉兩小時
這樣也才40小時...
而且這樣兼家教,恕我直言,品質會好才有鬼
而且你不用兩年大概就要住院了..除非你白天睡到自然醒
其實我不是要踢館,也不是看了眼紅,只是覺得當你的經驗是要給他人參考時
是不是應該要剔除特殊狀況?
比方說你有個學生是幾乎類似保母性質在帶的,你說有參考價值嗎
或者你專門接重考生的,是不是別人能比照辦理
我以前也做過拼命家教,不過我沒那麼誇張,一周最多接過30小時
可是代價就是你除了家教幾乎什麼都沒了
憑良心講,如果真的這模有才幹,衝高家教時數根本不是理智的行為
至於這話什麼意思請各位自己去體會^^
--
『在我的眼中,妳看到了什麼?』
『.....眼珠啊..』
『有妳的影子呀!笨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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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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