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97年會計師公司法科

看板Accounting (會計)作者 (督導長)時間16年前 (2009/05/31 16:1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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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ingchen (kingchen)》之銘言: : 標題: [問題] 97年會計師公司法科 : 時間: Sun May 31 14:56:48 2009 : : 我有一題問題是關於97年商會法的一提 : : 關於公開發行公司與一般商業會計人員之責任敘述 何者正確 : : 答案是 只有公開發行公司聘用的會計人員 才需對不實的財務報導負責 : 至於商業行號所聘用的會計人員 則不會因為財務報導不實而負民事責任 : : : 我想問的是 為什麼商業行號的會計人員不用負責 那不用民事 : 難道是用刑罰? : : : 謝謝~ 經查考選部公佈的選擇題答案為 C 也就是 不論會計人員是公開發行公司或商業聘用,均可能須因財務報導不實而負民事責任 應該沒有您所說的那種情形 有錯請指正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123.192.54.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8.114.65.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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