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稅法問題請幫忙解惑

看板Accounting (會計)作者 (A-rod)時間17年前 (2009/08/10 22:38), 編輯推噓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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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rincessJP (小公主)》之銘言: : 1.97cpa計算題 : 關於"視為銷售"的進項稅額是如何認定? : 題目中的視為銷售為"將成本200,000元,時價(含稅)320,000的存貨贈送給 : 大客戶A公司" : 在計算銷項稅額時以320,000中的銷項稅額認定這我了解 : 不過看補習班的解答是還有將320,000中含有的5%稅額也認定為進項稅額? : 這是為何呢? : 如果視為銷售的進銷項稅額皆同....那是不是其實互相抵消? : → princessJP:是名師的,真是囧阿....所以視為銷售計算應納或應退稅 08/10 22:12 : → princessJP:只需算銷項稅額不須計算進項稅額嚕? 08/10 22:12 這題的情況是將存貨贈送客戶 係屬第19條的"非供本業或附屬業務使用之貨物或勞務" 故進項稅額不能扣抵 但是在這邊就產生一種情況,就是進項不能抵 但是銷項卻要依視為銷售的規定,將之納入銷售額中並計算銷項稅額 於是,就出現了重複課稅的情形 依照財政部的解釋,可以將之分為兩種情況 第一種是當公司前期申報營業稅時, 已經將這個成本20萬的存貨的進項稅額申報扣抵, 那麼本期在贈送這批存貨給顧客時, 就要依視為銷售的規定計算銷項稅額。 (也就是32萬的部份) 本題沒有講清楚是什麼情況, 但還是假設他前期已經申報扣抵進項稅額了 所以依視為銷售的規定開發票 第二種情況因為非屬在下對本題假設的情況 就不在此贅述,有錯請指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152.163 ※ 編輯: rodriguez13 來自: 218.166.152.163 (08/10 22:39) ※ 編輯: rodriguez13 來自: 218.166.152.163 (08/10 22:41)

08/10 22:47, , 1F
嗯嗯~我想的跟你一樣,所以看到補習班的解答差點暴走
08/10 22:47, 1F

08/10 22:48, , 2F
不過這題誰知道算出來的答案阿?
08/10 22:48, 2F

08/10 23:45, , 3F
題目出錯,小弟有提疑義…不過考選部/出題老師不認為有錯XDD
08/10 23:45, 3F

08/10 23:56, , 4F
可以請樓上說明這題的問題嗎? 到底是要如何計算?
08/10 23:56, 4F
文章代碼(AID): #1AW33aCf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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