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金融商品減損與重分類(IFRS 9)

看板Accounting (會計)作者 (加油!)時間14年前 (2012/02/10 22:18), 編輯推噓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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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uperstar100 (superstar100)》之銘言: : 一.富達公司X1年初以每股$40購入榮美公司普通股3,000五, : X2年底每股收盤價$38,X3/9/1榮美因財務危機導致股價 : 狂跌至每股$8,X3年底每股收盤價$9,是做X3年度分錄 : X3/9/1 減損損失 90,000 : 金融資產按公允價值衡量(股票) 90,000 : X3/12/31 金融資產按公允價值衡量(股票) 3,000 : 其他綜合損益-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3,000 : 我的疑問是為什麼X3/9/1不用先沖銷其他綜合損益 ?? : 為什麼不是做 金融資產按公允價值衡量(股票) 6,000 : 其他綜合損益-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6,000 : 減損損失 96,000 : 金融資產按公允價值衡量(股票) 96,000 這個作法是IAS39備供出售的做法吧!! 先把未實現迴轉再做減損 => 防止損失認兩次(減損損失一次,處分時未實現轉已實現又一次) 我覺得: 從IAS39備供出售和IFRS9金融資產按公允價值(OCI)的差異來看 兩者差在處分的時候 。IAS39會將未實現損益轉成已實現 。IFRS9則將公允價值變動損益(OCI)轉到保留盈餘中 所以IFRS9在處分時,不會將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轉成當期損益 不用擔心重複認列損益 就不用用IAS39做法來做了 但以上只是我自己的推測 : 二.關於公允價值衡量重分類為按攤銷後成本衡量, : 為什麼在重分類後,以重新計算的有效利率繼續做 : 攤銷時,原本認列的其他綜合損益-公允價值變動 : 不需要逐年攤銷呢? : 麻煩高手解惑,謝謝!! @@你確定公允價值衡量(OCI)可以重分類成按攤銷後成本衡量 我記得不行喔!! 只有 攤銷後成本和公允價值衡量(I/S)才可以互相轉換 所以就沒有你說的OCI的攤銷問題了 有錯請指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2.28.169

02/10 22:24, , 1F
推 推測~
02/10 22:24, 1F

02/10 23:24, , 2F
謝謝
02/10 23:24, 2F

02/11 07:55, , 3F
應該是把備供出售完全等於OCI了~以前是備供與損益重分類
02/11 07:55, 3F

02/11 07:56, , 4F
IFRS下只有計入損益與按攤銷後成本重分類
02/11 07:56, 4F
文章代碼(AID): #1FDISWeb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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