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投資性不動產採公允價值之範例?

看板Accounting (會計)作者 (leo)時間12年前 (2014/03/07 14:38), 編輯推噓1(100)
留言1則, 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3 (看更多)
※ 引述《ptguitar (佩蒂吉他)》之銘言: : 我最近看到一個規定: : ==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令 : 中華民國103年2月19日 : 金管銀法字第10310000140號 : 一、依據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一條第一項規定辦理。 : 二、為維持財務結構之健全與穩定,公開發行銀行、票券金融公司及金融控股公司投資性 : 不動產後續衡量依「公開發行銀行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十條、「公開發行票券金融公司 : 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十條及「金融控股公司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十四條規定採公允價 : 值模式者,應就採公允價值模式產生之保留盈餘增加數,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 : 嗣後因投資性不動產公允價值降低或處分投資性不動產時,得就原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之比 : 例予以迴轉。 : 三、本令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一月一日生效。 : == : 問題: : 我想問一下本條在後面 『投資性不動產公允價值降低或處分投資性不動產時,得就原提 : 列特別盈餘公積之比例予以迴轉。』 : 有沒有範例可以講解一下 謝了~~ 我是不動產估價師 做過兩件不動產的公允價值估價案 會計不是我的專業,以下只是我的推測 記得投資性不動產的相關規定 如當年取得成本20億,而目前公允價值30億 則有10億盈餘... 這10億盈餘不能全分配 要保留一定比例 (提列?) 若未來公允價值降為25億 原本依10億盈餘所算的提列 改為依5億計算 原本多的部分當然就免保留了 (迴轉?) 至於處分不動產,帳面上已有現金流入 原本保留的部分當然也免保留了 如有錯誤請指教~~已收拋磚引玉之效 ^^ -- 40號公報-投資性不動產公允價值 對估價師來說是新領域 期盼能跟會計界的朋友們多多交流研究 更希望有近一步合作機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6.68.22

03/07 18:48, , 1F
感謝~希望有大大可以另外用會計分錄方式講解一下
03/07 18:48, 1F
文章代碼(AID): #1J6MbXgJ (Accounting)
文章代碼(AID): #1J6MbXgJ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