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教評會對師資人事的聘任/解聘票決規則?

看板AfterPhD (博士後)作者 (Am)時間12年前 (2013/06/01 20:53), 編輯推噓3(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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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教已經有系務會議、系教評會投票權的專任教師版友這方面的制度上的常識。 一、首先以聘任而言, 1.如果系上開缺一個名額而多人角逐, 那麼通常來講,是採相對多數決,還是過半數決、或是特別多數決呢? 2.如果開缺2個名額,票決方式會有所不同嗎? 二、其次以解聘而言,很多人常說要讓一位專任教師(例如專任副教授)被解聘不容易。 所謂不容易,指的是否係因為聘任跟解聘的票決標準不一樣?解聘絕對是要特別多數決? (比如說2/3多數),所以才有說除非某當事人做人失敗,否則不必過半數,只要有1/3同 仁挺他,那麼就基本上安啦。--所以系上的人事,才會在「聘任」的階段,各方角力。 而若當事人因緣際會成為專任,若先姑且先排除什麼N年升等條款,而是以一般情況而言, 除非事先(投票聘任前)合縱連橫不讓當事人得到足夠票數(所以我才疑問票決規則是什 麼),否則若當初沒擋下人選,事後(聘進來後)再想辦法合縱連橫來反對,也來不及了 ?所以各派系之間才至少表面上都和和氣氣,不然主流聯盟(因為勢力再大也不至於超過 2/3)也趕不走非主流聯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4.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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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任及解聘案要2/3多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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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要通過系院校三個教評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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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大說的沒錯,就算已經出現在社會版面,沒有法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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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要解聘,也是要三級都通過2/3以上才能解聘,而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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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需要有充分的解聘理由,不然教育部也是可以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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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人方面也是一樣要2/3,所以主流派系除非掌握2/3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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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系所教評會人數,不然也很難保證一定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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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是所長一直告誡我的 得罪一人等於跑兩票 要很小心...
06/02 08:11, 8F
文章代碼(AID): #1HgUx3Na (AfterPh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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