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有專案教師,為什麼還公開徵求專任?
現在所謂的「專案」,按各校狀況不一,跟五六年前教育部的「專案」教師計畫
有所不同了.
專案名詞的出現,源自於「五年五百億」頂大計劃,專案教師的薪資是由該計畫支付.
多數頂大學校為補充人力,很積極的申請專案費用,但在主管機關資金緊縮後只能割愛.
在計畫結束後,校方若無多餘的教師缺就不會有扶正的結果.
但後來的發展卻使專案教師成為一「助理教授」職級下的職務,其經費非由頂大計劃
而是校方自行支付,所以應該算是在學校裡的員額,並可以「視為」該校的專任教師了.
但為什麼學校要多一個專案職級呢?推斷原因如下
一、因應105 108年的兩個關卡,校方在人事上必須更有彈性.
二、專案聘約一般會綁副約,可以要求該教師多投入校務.
三、成為所謂的「試用期」,可以有效解決不適任的狀況.
就先別問我這些措施是否合於法規了,無法多做評論就是.
其實有一些方式可以看自己的專案是否「穩當」,第一個看是否資金來自於頂大計畫
第二個看校方是否有幫自己申請「教師證」,以後者而言校方若無長期聘用打算
不會去花經費申請教師證,而且有教師證的老師轉職也會必較容易.
在這邊只能引用GOT的名言「寒冬將至」,希望各位朋友(包含我自己在內)武運昌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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