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領完年終後跳槽 教授要賠學校26萬
以助理教授月薪大概七萬多,判斷大概是賠償四個月左右。但學校會提告,應該是被
四天前,才表明要離職,給惹毛了吧?
---------------------------------------------------------------------------
https://goo.gl/iVqwyv
領完年終後跳槽 教授要賠學校26萬
三立新聞網 2018年5月17日 上午11:05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在南台科技大學管理及資訊系任教的謝姓助理教授,被校方指控在106年初領完年
終後,在離職前4天才向學校報告要到他校任教。即使南台科大校方慰留,謝師仍堅持
離校,讓南台科大決定向謝師索賠110萬的違約金。事後台南地院考量謝師認真教學對
學校有貢獻,故判他賠校方26萬,全案仍可上訴。
謝師從103年起擔任南台科大管理與資訊系專任助理教授,雙方屬一年一聘關係。謝師
最新的聘期是從105年8月1日到106年7月31日,但謝師卻在106年1月28日時向系主任提
出離職申請,並表示自己要到海洋大學電機系任教,儘管系主任極力慰留謝師,但他
辭意堅決,校方只好趕緊調整課表並對謝師求償。
南台科大校方認為,謝師到他校任職勢必需要經過甄選程序,但謝師都沒有提早告知
校方,直到要辭職前4天才告知,顯然有意在領取年終後才離職,另外此舉也造成校方
課程安排大亂。故校方據聘約內容,要求謝師需繳付離職前4個月全額薪資及1.5個月
年終獎金;另依聘約中「於到職未滿3年即自行離職,應給付任職期間所領薪資之3分
之1」規定,共110萬元。
謝師解釋由於他是資工博士,但受聘為南台科大管理與資訊系專任助理教授,該系屬
管理學院,無法提供他發揮長才的機會,因此才會想到有獨立研究室的學校任教。另
外謝師表示,由於他誤以為不管何時告知離職都需付違約金,經詢問教育部獲得答案
是「聘約屬定型化契約,違約金約定有無效之虞」,他才在去年1月請辭,不是故意領
完年終才辭職,並認為校方求償金額過高。但校方認為合約內容非定型化契約,條款
都可以協商。
事後台南地院認為,聘約內容是由學校預定印妥的制式文件,是定型化契約無誤。謝
師離職確實造成校方困擾,但考量謝師任教期間指導學生比賽得獎、幫學校獲得教育
部補助,故判謝師須賠26萬給校方,全案仍可上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50.35.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fterPhD/M.1526562606.A.AB8.html
→
05/17 21:18,
7年前
, 1F
05/17 21:18, 1F
推
05/17 21:37,
7年前
, 2F
05/17 21:37, 2F
→
05/17 21:53,
7年前
, 3F
05/17 21:53, 3F
→
05/17 21:54,
7年前
, 4F
05/17 21:54, 4F
推
05/17 22:57,
7年前
, 5F
05/17 22:57, 5F
推
05/18 06:28,
7年前
, 6F
05/18 06:28, 6F
→
05/18 06:48,
7年前
, 7F
05/18 06:48, 7F
推
05/18 08:03,
7年前
, 8F
05/18 08:03, 8F
推
05/18 08:42,
7年前
, 9F
05/18 08:42, 9F
→
05/18 09:09,
7年前
, 10F
05/18 09:09, 10F
→
05/18 18:03,
7年前
, 11F
05/18 18:03, 11F
→
05/18 18:03,
7年前
, 12F
05/18 18:03, 12F
→
05/18 18:04,
7年前
, 13F
05/18 18:04, 13F
推
05/22 18:06,
7年前
, 14F
05/22 18:06, 14F
AfterPhD 近期熱門文章
PTT職涯區 即時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