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聞] 郭旭崧被爆兼職 教部:同標準檢視陽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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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新聞] 郭旭崧被爆兼職 教部:同標準檢視陽明
時間: Thu May 3 13:11:39 2018
自由時報
郭旭崧被爆兼職 教部:同標準檢視陽明、台大
〔記者林曉雲、黃以敬/台北報導〕台大校長遴選爭議回頭延燒陽明大學校長遴選案。陽
明新校長郭旭崧被舉報曾任心悅生技獨董、審計及薪酬委員會委員,且是薪酬委員會召集
人,當選校長後才辭去兼職,而出任陽明校長遴委會召集人的張鴻仁,當時也是心悅生技
董事,與台大情況相同,教育部准陽明、駁台大,被質疑是兩套標準。
教育部次長林騰蛟則說明,郭旭崧的兼職爭議是在上任之後再被舉報,管中閔的兼職爭議
是在上任之前被舉報,目前陽明大學校長爭議案,監察院已在調查,教育部對台大和陽明
會採取同樣標準檢視。
管兼職偷跑 參選未揭露
教育部上週五駁回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決定,不聘管中閔為台大校長,全案退回到台大校
長遴委會重選,主因認為管中閔在台大未正式同意之前就出任台灣大三項兼職,明顯是違
法「偷跑」,而且管在參選台大校長遴選過程中,除未揭露兼職台灣大,更因遴委蔡明興
是台灣大副董,兩人有經濟上和法律上重大利益未迴避的違法疑義。
張鴻仁:陽明遴選合法
張鴻仁昨天表示,在陽明校長遴選辦法中,並沒規定獨董和董事需要迴避,獨董分兩大區
塊,一為與產業有關,一與公司治理有關,前者多以學界為主。以生技產業來說,公司聘
獨董,當然會從學界和醫界找專業人士,郭旭崧當選陽明校長,一切合法。
國民黨立委曾銘宗日前即指出,若教育部質疑管中閔在學校未同意前就兼任獨董有問題,
保證逾八成的國立大學教授兼任獨董都是違法的。台大國發所教授劉靜怡則發文指出,終
於坦承大學中有許多違法兼職,就算是歷史共業,如果是違法,當然就要查,這就是法律
的標準。
http://m.ltn.com.tw/news/focus/paper/1197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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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tainanuser (118.150.35.4), 05/03/2018 22:54:12
教育部的法律論點有點奇怪,如果台大校長當選者,因獨立董事違法情節重大,不能聘任
時。陽明大學就算已經當選校長,也應該要予以拔除才對,更何況還是跟遴選委員召集人
,是同一家公司的董事。
而且還看到相關新聞:
陽明大學校長遴選郭旭崧違法 教育部遭監察院糾正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0315/1315515/
當初遴選以「兼任講座教授」資格,來等同教授資格,而這一份資格,竟然是系所直接
發出的,沒有經過系院校教評會,這樣就是只有副教授資格,而陽明遴選委員會,當初
是怎麼認定的?實在是覺得怪怪的?難道是因為遴選委員召集人是同一家公司董事之故
?還是有多年的長官、部屬情誼?有點複雜啊...
不過或許是我是工程背景,沒有法律概念,有那麼多政府官員、法律專家跳出來指控管
,搞不好是我沒有法學常識,是我搞錯了...........
※ 編輯: tainanuser (118.150.35.4), 05/03/2018 23: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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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標準的價值如果存在,那應該是首先要對所有國立大學校長清點,是否有類似問題?
如果有的話,應該都是要予以相同處分。我不懂法律程序,但刻板印象中,只要校長有
簽准,一般在學校認知,就算是同意了。現在則是必須要通過產學合作案,才能開始聘
任,而且這樣情節,政府認為是很嚴重的問題,足以達到不聘任。那應該是要全面清查
所有國私立的大學校長、借調出來的政務官,並且給予解聘、不續聘的處分....
只怕會不會又跟之前,內政部長到大陸講學27天的狀況一樣,又不了了之?所以如果能
全面檢討也很好,讓整個遊戲規則說清楚、講明白啊....不然就會被人認為,明明就是
顏色考量,卻找一堆理由?既然全面執政,又認為教育部應該具有權力去決定校長遴選
結果,以目前立委人數來看,就直接修法改為官派,不就好了嗎?每任校長跟教育部長
都共進退,忠實服從教育部的領導......
※ 編輯: tainanuser (118.150.35.4), 05/04/2018 08: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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