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計畫道路與基地

看板Architecture (建築板)作者 (十四爺)時間8年前 (2017/09/01 15:36), 8年前編輯推噓6(6026)
留言32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3/3 (看更多)
※ 引述《jf6203 (輝)》之銘言: : http://i.imgur.com/RRikB7h.jpg
: 紅色為現有計畫道路,藍色為基地 : 如圖紅藍交疊部分,為基地上的計畫道路 : 現有排水溝做在這塊基地內,欲申請自費排水溝遷移到藍色基地外 : 但是市府說這條路為”有償撥用”,若要申請管路遷移 : 要把這塊6米道路買下來,再申請自費遷移 : 問題是: : 若把這塊6米計畫道路買下來, : 可否一起算在基地的法定空地,提供其容積率? : 謝謝版友 ===

09/01 08:18,

09/01 08:18,
抱歉可能沒表達清楚,藍色斜線都是地主的建地
09/01 08:18

09/01 08:19,
綠色部分是現有排水溝,紅藍交疊部分會退縮進來不蓋
09/01 08:19

09/01 08:20,
主要訴求是:要把339地號的綠色部分移到紅色計畫道
09/01 08:20

09/01 08:20,
路上,該區塊為有償撥用
09/01 08:20
===

09/01 10:59,

09/01 11:00,

09/01 11:00,

09/01 11:01,
建築線已出來如上,照理說有建築指示線就一定是計畫
09/01 11:01

道路對吧
===

09/01 13:55,
因為此巷道所有人為新北市政府,他說要遷移要買整
09/01 13:55

09/01 13:55,
塊地才能,那買這條路後全部都能算入容積率嗎?
09/01 13:55

09/01 13:56,
謝謝n大c大回答
09/01 13:56
=== 直接從行政角度來幫你解套看看 問題1:現有巷道 是依指定記錄再指定,還是有重新會勘過? 問題2:339土地的所有權人是誰? 問題3:水溝蓋上的註記是哪個單位,以及開闢日期(水溝蓋一般都會有) 先說明一下,法理上名詞我不太會使用,不過我向來都是使用自己的理解方式去說明 針對上面的部分,首先你要知道 "現有巷道" 這種東西 只有公益性質跟管理權 新北市政府 他基本上只擁有水溝、柏油路的財產權,以及道路的管理權 他未必擁有這條巷道上所有土地的所有權 因為他不會花錢去徵收,也沒必要徵收,法令上及法院判例上也都不需要 除非土地本來就是他的 而且他曾經有把土地"租"給某塊地使用,但如果是這樣,那他就不該是現有巷道! 以前很多道路都是協調出來的,真的要認真查查,現有巷道也有可能是個屁阿... 如果,339地號的所有權人是你的地主 1、你可以主張:339地號現況已經被開闢道路至339邊緣,要求重新指定現有巷道範圍, 因為該土地被國家水溝給拓寬了,應具備公用地役關係 2、你可以主張:新北市政府的水溝佔用民地,走民事訴訟要求拆除該段水溝 以上方式可以二選一處理,當然1是最好的 如果,339地號的所有權人是中華民國或新北市政府 你可以直接去辦公有畸零地合併了阿,如果是私人地,就是自己去買該筆土地嚕 以上方案是因為我碰過幾個案子 1、現有巷道認錯的案例 6X年還5X年的私設通路,叫做現有通路,有承辦會把他當成現有巷道直接認定 我就是在高雄碰到重新認定時認不出來(已被占用), 調閱原案才發現其實承辦認錯 新北市政府已數據建檔,建議好好去查詢該現有巷道認定緣由 這樣你的主張才會更有利 2、佔用的案例 我有個業主,他的土地被鋪了一條路進去,10年多來供鄰地住宅的後門進出 原本以為水溝純粹是鄰地的,還有一堆違建 結果,原來是公所順手幫那排住宅的後門舖過去,佔用他的土地 因為這業主是想要自己蓋房子,想要把土地拿回來 才從建築的角度查閱相關資訊,協助這個業主再打民事糾紛訴訟, 公所人員還叫他去廢道,因為承辦在拐他去承認他的土地已經是現有巷道 但從來沒定過的土地,國家無權占用.... 以上你參考看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17.194.9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rchitecture/M.1504251394.A.A2D.html ※ 編輯: nsay (122.117.194.95), 09/01/2017 15:41:01

09/01 16:33, , 1F
它提供的圖說 6M是有建築線(指定有案)的"現有道路"
09/01 16:33, 1F

09/01 16:34, , 2F
抱歉 "現有巷道" 名詞不能亂換XD
09/01 16:34, 2F

09/01 16:43, , 3F
我有看到,但我就當建管是給他當現有巷道在認了
09/01 16:43, 3F

09/01 16:44, , 4F
只能釐清阿,不然吃虧吃死,碰到這種很麻煩
09/01 16:44, 4F

09/01 16:45, , 5F
法規名詞本來就會隨法條改變,但常常有承辦亂兜
09/01 16:45, 5F

09/01 16:46, , 6F
真的要好好看那條水溝是誰去設置占用的才對
09/01 16:46, 6F

09/01 16:49, , 7F
經指定有案(有建築線)就不叫占用了XD 不然政府老是
09/01 16:49, 7F

09/01 16:50, , 8F
會被告 另外"現有巷道"跟"經指定有案的現有巷道"也
09/01 16:50, 8F

09/01 16:50, , 9F
有差 原波的情形應該屬於後者了 想移想廢不容易
09/01 16:50, 9F

09/01 17:05, , 10F
水溝是台北市水利局的,他說要遷移到私有地(新北市
09/01 17:05, 10F

09/01 17:06, , 11F
所有),詢問新北市非公有財產處,說可以以”有償撥
09/01 17:06, 11F

09/01 17:06, , 12F
用”,以公告地價收購
09/01 17:06, 12F

09/01 17:07, , 13F
339地號是地主的地沒錯,339-2是新北市的
09/01 17:07, 13F

09/01 17:36, , 14F
339既然是業主的,水利局怎可以在他土地上設水溝
09/01 17:36, 14F

09/01 17:36, , 15F
to chewie:建築線在339外,公有水溝在339內
09/01 17:36, 15F

09/01 17:37, , 16F
這樣是算佔用喔,只能用民事解決,如果他們不想處理
09/01 17:37, 16F
※ 編輯: nsay (122.117.194.95), 09/01/2017 17:38:50

09/01 17:40, , 17F
to jf6203:這不叫遷移,別被承辦話術唬了,公有水溝
09/01 17:40, 17F

09/01 17:40, , 18F
怎不是依現有巷道範圍開闢,而是做到私人地去
09/01 17:40, 18F

09/01 17:42, , 19F
如果是水利溝渠又另當別論,聽你講起來道路水溝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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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 17:42, , 20F
水利局管轄??不同單位互相推拖....
09/01 17:42, 20F

09/01 17:43, , 21F
我有個問題,我家附近有一塊基地,現在已經蓋大樓,
09/01 17:43, 21F

09/01 17:44, , 22F
你另外問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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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 17:45, , 23F
原本水溝是做在在基地內,後來應該是鑑界後發現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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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 17:45, , 24F
溝在基地內,後來有申請外移,這是怎辦的,還是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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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 17:46, , 25F
商比較有能力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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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 17:47, , 26F
跟建商無關,純粹就是公家發包水溝沒有定址亂做..
09/01 17:47, 26F

09/01 17:48, , 27F
這是可以走民事或發文要求復原或改正的
09/01 17:48, 27F

09/01 17:48, , 28F
只要你論點清晰拿數據去噹承辦,他們不做也得作
09/01 17:48, 28F

09/01 17:49, , 29F
這種公有設施佔用私人土地的案子很多的
09/01 17:49, 29F

09/01 18:22, , 30F
339如果是地主的水溝就有問題了 應該可以協調移設
09/01 18:22, 30F

09/01 18:28, , 31F
所以樓主的水溝應該可以問看看有做錯對吧
09/01 18:28, 31F

09/02 11:30, , 32F
to chewie:承辦再推責任說要去撥用阿,拐不懂
09/02 11:30, 32F
文章代碼(AID): #1PgGu2ej (Architec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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