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警示帳戶解除的方法
※ 引述《jorden520 (找尋同好~)》之銘言:
: 因為受詐騙而使自己的帳戶成了警示帳戶,自己是愚笨至極~但我是無辜的受害者
: 而也因為被詐騙集團亂使用我的帳戶也有受害者產生,我也有到警局報過案,不過警局
: 說我是警示帳戶,也可以有合理的懷疑我是嫌疑人,問警方他們何時才能解除我的警示帳
: 戶,他們說要等他們破案。但這樣我一切的金融方面的帳戶都動不得,覺得非常麻煩,
: 而且自己還要背負嫌疑犯的壓力。想請問有沒有哪位大大可以提供更好更快解決警示帳戶
: 的方法?
本人在法院上班,據我了解,詐欺案件凍結的警示帳戶若要解除警示必須要等到
法院一審判決確定後,才能拿著判決(若證明你無罪),拿給凍結你帳戶的警察單位
(警察收到報案後行文給金管會凍結帳戶)去解凍!
若您說您是受害者,是怎麼樣的受害者呢? 我常常看到許多詐欺案件都是賣帳戶
才會被詐騙集團利用喔!而且詐騙集團也不會利用遺失的帳戶(存摺,金融卡,而且
密碼如何取得呢? 通常法官會以幫助詐欺犯來判,若被告無前科的話應該會易科
罰金的方式來執行(判4個月,折合一個月2萬7千元) 如果你是說你遺失的話,法官
不會採信(至少我沒看過)
要解除帳戶警示必須要等一審判決確定,才能夠解除. 此期間帳戶凍結,不能
存提,轉帳等等.
PS.您自己提到說您自己愚笨至極....我大概知道是怎麼一回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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