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偶爾換我來騙騙詐騙集團吧~

看板Bank_Service (銀行服務)作者 (戰士就應該回到戰場)時間17年前 (2008/07/25 20:25), 編輯推噓13(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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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提到帳戶的問題。 剛好是小弟每天在處理的事情。 基本上,一本帳戶賣三千。這是公定價。 很多失業的人會去賣帳戶。 等到有人被詐騙集團騙,把錢匯進去,車手把錢領走。 這個帳戶的主人就會被警方鎖定。開始法辦。 送到地檢署來,都會說 "我把帳戶跟金融卡放在機車裡,被偷走了" "我的皮包掉了,裡面剛好有金融卡跟存摺,而且我想說皮包沒啥錢就沒報案了" "我的金融卡借給一個朋友,他叫阿X" 這個阿X可以是 阿砲 阿勇 阿賓 小文 小志 KOBE IVERSON 勇哥 馬小九..... 反正就亂扯一個名字,然後問他,這個人勒,通常都會說不知道到哪裡去找人, 但是請法官大人你相信我阿!! 通常檢察官跟法官的回答如下 "你早點承認 可以判輕一點" "你覺得我會相信你嗎?" "嗯,你總共賣幾本?" 經過檢察官跟法官的"好言"相勸以後,大部分的人都會承認自己是賣帳戶。 "我當初好傻好天真阿~~請你幫幫我,判輕一點" (這句話是真的,我當時聽到也很想笑出來) 前面有網友轉錄的那個新聞,我想可能性不大。 因為該名男子如果真的是被詐騙集團反匯入一塊錢。 他只要出示自己的存摺跟金融卡還在,就幾乎不可能是賣帳戶的人。 賣帳戶的都要把金融卡連同存摺交給詐騙集團才可以拿到3000。 基本上,賣帳戶的都是沒有工作的無業遊民或是有一餐沒一餐的社會邊緣人。 他們的處境實在很可憐,就動機而言,他們也是為了吃飯才去賣帳戶。 在實務上,很多賣帳戶的,都是失業。 說實在的,賣帳戶以後,拿到3000,但是被緩起訴好歹要罰2萬。 萬一沒有2萬來繳,還要被起訴,判刑三個月到6個月不等。 三個月的話換算成罰金就要9萬2。 當然啦,如果一心只想要去監獄吃免錢的,那就另當別論。 -- 耍白痴是我的興趣,讀書才是我的正業,同時我這個人呢淡泊名利, 最討厭別人沽名釣譽了!(拿出和陳金鋒的「合照」) 我跟陳金鋒哪根本就是師兄弟,難道我到處去告訴別人嗎? 華仔他們哪整天過來跟我一塊喝茶, 我很少應酬他們呀!(拿出與華仔、梁朝偉、周星馳的「合照」) 這就是華仔,你也看到了,難道這些我也要告訴你嗎?有什麼了不起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0.189.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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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真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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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是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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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把人頭戶鎖起來 應該可以增加不少詐騙集團的成本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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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你的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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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專業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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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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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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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6 00:29, , 8F
所以活不下去就去賣帳戶~賺3000還有免費的飯吃(大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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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6 10:34, , 9F
很多人走投無路吧..被關還有飯吃..沒被關就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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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6 11:56, , 10F
推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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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13:21, , 11F
專業推
07/27 13:21, 11F

07/27 15:41, , 12F
幽靈抗辯
07/27 15:41, 12F

12/09 00:14, , 13F
唉~~~~
12/09 00:14, 13F
文章代碼(AID): #18YSOgfH (Bank_Serv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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