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多找給客戶錢 該如何要回來

看板Bank_Service (銀行服務)作者 (100次的感動)時間17年前 (2008/08/26 07:45), 編輯推噓2(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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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篇 讓我想到上次匯款事件 #18a7-NoH 裡面的一段話 「難道這年頭握有收據都已經不能當作繳款的証明.. 還要調監視器畫面看看手有沒有拿出口袋才能判斷有沒有繳款...,」 當時我回文還被噓 有板友認為收據就是證據,離櫃就是櫃員自己的事 本來以為原po這篇可能會被噓「付錯錢是你自己的事,還敢上來po文求救」這類的... ※ 引述《CaWaYii ()》之銘言: : 我把兩紮錢點一次 每一次點時 都還要他看 : 共點兩次 : 第三次點七千時 打算點70張一千給他 : 後來馬上反應過來 應該點七張就好 : 沒想到 他老兄心地仁慈 告訴我說 "你只要再給我七張就好" : 之後 我問他要部要帶子 他說不必 : 然後他就把錢裝到他帶子 : 現在是他死不承認他拿二十萬七千 : 他主張發生事情在十二點半 : 而我卻在將近四點才打電話 : 認為我是多給別的客戶錢 而不是多給他 : 他又一直說錢是給印傭的 : 錢不在他那 : 我一質問他 : 我給你的錢你放包包 然後現在你把他放在哪裡 : 他就一直魯說 錢不是他的 : 後來就掛我電話 : 明天會通報 經理也已經知道 : 我已經沒有談考績的空間 : 我只是試用人員 : 只要不要把我fire就對我很仁慈了 : 雖然我很想辭 : 粗心大意的人 不適合櫃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4.135.144

08/26 08:42, , 1F
原po是櫃員 想解決 所以po文求救 有什麼不對?
08/26 08:42, 1F

08/26 09:00, , 2F
其實我覺得他自己講的很好,他不適合櫃檯
08/26 09:00, 2F

08/26 09:01, , 3F
key 27000 卻給 270000 這點我真的有點難想像
08/26 09:01, 3F

08/26 09:22, , 4F
如果沒有其他證據,自然是【離櫃蓋不負責】摟。
08/26 09:22, 4F

08/26 19:47, , 5F
原po是當事人,而且是受害人,所以我們不會噓他
08/26 19:47, 5F

08/26 19:47, , 6F
而且論調沒有改變呀...你說的那篇我也回....
08/26 19:47, 6F

08/26 19:48, , 7F
這是很難舉證的...除非金額很明顯不同....像本文這樣
08/26 19:48, 7F

08/26 19:49, , 8F
如果今天是二萬七給了三萬七,客戶又裝不知,就只能認賠呀
08/26 19:49, 8F

08/26 19:51, , 9F
其實這篇文也是一樣的,只是因為原po賠太大了不忍心罵他了
08/26 19:51, 9F

08/26 19:52, , 10F
之前那一篇....客戶是受害人,這一篇櫃員是受害人
08/26 19:52, 10F

08/26 19:52, , 11F
我們為什麼應該要噓受害人?
08/26 19:52, 11F

08/26 19:55, , 12F
但是論點還是沒改喔
08/26 19:55, 12F

08/26 20:46, , 13F
金錢真的太大了,差了18萬耶~希望能要回來
08/26 20:46, 1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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