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有關匯款至大陸性質為投資設立公司??
※ 引述《claire3242 (^_^)》之銘言:
: 想請問個人戶匯款至大陸地區
: 其用途為投資設立公司資金
: 金額在美金30萬元以下(資金來源為大陸地區美金匯入)
: 是否須在T/T附言註名為"投資" 這樣大陸地區審核機構才會認定此筆款項
: 英文該如何表示? 曾經看有人標示TRCB是什麼意思?
: 另銀行端需跟客戶索取核准文件嗎?
: 如何才能讓台灣的銀行端符合規定 而客戶的投資款項符合當地認定匯款要件?
我的印象已經有點久了,最直接的還是先問過你要去匯款的那間銀行,
經辦或者主管就算不是很清楚,也應該可以問國外部或者了解的人。
這種情況,我之前做了2年,也沒有很常遇到,第一次遇到真的手忙腳亂搞蠻久的。
1.附言要看收款的人要你們打什麼,銀行方面不會知道大陸方面要你們打什麼,
所以,這是要去問大陸那邊。印象中,大陸這方面還蠻嚴格的,
一般來講T/T附言都打英文,但是之前客人說大陸要求打中文,
記得可以用四角號碼發出去,不過好像透過某些銀行,可以打中文。
2.TRCB沒看過。
3.銀行端有可能會需要跟客戶索取核准文件。
因為以投資名義匯錢到大陸是蠻敏感的一個性質,
更早之前是完全不可以,後來說有核准函就可以,但不能超過核准函上的金額,
也有些是某些金額以下可以不用核准函。
現在的規定不知道改成怎樣,就要請教你要去匯款的銀行了。
這種複雜的東西,建議提早動作,請教銀行的經辦或主管,
如果他們也不清楚,請他們問問國外部之類的,也跟你們大陸方面收款的人確認,
確定好再匯出去,避免匯出去之後,有問題,改匯又要再花一次錢,也浪費時間,
有聽過,有些投資是有時間限制的,沒有在他規定時間內匯到就沒有了。
畢竟外匯狀況其實還蠻多的,櫃檯流動率也不算太低,
除非後面主管有五年十年以上的經驗,不然臨時遇到這種狀況,
會要處理很久^^||
幾年前的印象,希望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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