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外銀辦事處違規 火速被撤離已刪文

看板Bank_Service (銀行服務)作者 (bbb)時間6年前 (2019/10/14 09:0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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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網址: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13/4102385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13/4102382 內文 外銀辦事處違規 火速被撤離 金管會最近金檢查獲一家外銀在台辦事處涉違規做業務,這家外銀也迅速離開台灣,外銀 在台據點因違規後「被撤離」,此為國內開放外銀來台後相當罕見的案例,金管會上個月 特別發函給所有外銀在台辦事處,下達三項指令,嚴禁再犯。 依金管會規定,外銀在台辦事處不能經營業務,消息來源透露,2009年就來台設辦事處的 美商華美銀行(East WestBank),遭人檢舉幫台灣人在美國總行開戶,金管會派人前往 金檢,逮到違規證據。 據了解,檢查人員從辦事處電腦裡電子郵件,發現辦事處涉及幫總行對台灣客戶做開戶必 要的KYC(認識客戶)、親簽文件等作業。 案發後,華美也撤掉在台辦事處,時間巧合,被視為是因違規「被撤離」;不過,也有訊 息指出,華美自己也想走人,因辦事處多年未升格,僅能蒐集商情,而蒐集資料總行也可 以做。 外銀在台辦事處因違規「被撤離」的案件,相當少見,資深官員說,記憶中沒聽過。 金管會對於此案相當重視,也在9月9日發文給所有外銀在台辦事處,重申辦事處只能辦理 商情蒐集及業務聯絡,不得協助總行或聯行辦理見證簽署開戶相關文件,及回傳文件等跨 境金融服務。 金管會並要求切實遵守相關規定,包括第一,國內銀行若協助在台灣未設點的外國金融機 構,介紹我國境內客戶未出境就完成海外帳戶開設及相關金融服務者,將涉及違反銀行法 規定。 另依外銀分行及辦事處辦法規定,外銀在台辦事處以辦理商情蒐集及業務聯絡為限。 第二,金管會在2010年8月24日發布規定,要求外銀辦事處不得以提供營業場所、舉辦研 討會、商務訪問、代為確認客戶身分等方式,供其總行、或其他未經主管機關核准的外國 機構,在我國境內招攬我國客戶開立海外存款帳戶或吸收資金。 因此,外銀辦事處不得有接受總行指示,受理客戶到辦事處簽署相關開戶文件,由辦事處 人員予以驗證的行為。 第三,為避免辦事處人員涉及違法,請各外銀強化法遵教育訓練及內控制度,不得辦理或 協助辦理未經核准的業務,並將相關法令規章確實傳達總行,以落實法令遵循。 依金管會6月底資料,外銀(含陸銀)在台辦事處有14家,金管會9月初發文給所有外銀辦 事處,名單只剩13家,已沒有華美在台辦事處。 華美銀行十年沒升格...不如歸去 外銀來台設立辦事處,通常會想要升格分行,可以經營業務,在美國上市的美商華美銀行 (East West Bank),在台灣蹲點長達十年未能升格,這在十多家外銀辦事處中,還不算 是蹲最久的。 根據金管會資料,外銀在台辦事處設立至今,仍未升格辦事處,時間長達20年以上的有四 家,其中最久的是加拿大蒙特利爾銀行在台辦事處,從1989年設立至今,已長達30年,瑞 典商瑞典商業銀行在台辦事處也有28年之久。 知情官員表示,辦事處很燒錢,因只有開銷,沒有業務可以賺錢,所以外銀來台設立辦事 處後,接下來通常都會想再升格分行,可以經營業務。 據了解,美商華美銀行幾年前也曾想升格分行,但當時主管機關希望再緩一緩,時間一久 ,不能拓展業務,多少就有意離開,加上這次被檢舉查獲違規,乾脆就走人。 根據金管會在2009年5月核准華美設立辦事處的新聞稿,美商華美是希望透過在台設立辦 事處,加強致力於我國與美國雙向出口所提供的融資業務,以活絡金融活動,並促進我國 金融市場國際化及自由化。 業者表示,華美銀行是總部位於南加州最大的獨立商業銀行,專注於美國與大中華市場, 是美國上市公司,總資產超過410億美元。 心得 原來可以協助在美國開戶... 可惜已經撤離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0.242.194.19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nk_Service/M.1571014823.A.D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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