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大家不要被簽帳金融卡騙了
看板Bank_Service (銀行服務)作者peter98 (PyTorch AI套件爛死惹)時間11月前 (2023/11/30 21:33)推噓24(27推 3噓 109→)留言139則, 24人參與討論串5/13 (看更多)
上次發文因為太有針對性所以刪文,重發一篇。
授權金額 < 實際扣款金額,這是很常見的事情,
(類別不多,算少數,但其類別卻是常見的消費)
諸如餐廳用餐給小費、加油、旅館、訂閱甚至Uber也是,
這種情形,就算你使用信用卡也是無法解決,
原因在於這些東西都是合法的交易,使用者付費是天經地義,
你使用信用卡跟金融簽帳卡唯一的差別是:
信用卡公司比較容易有底氣去跟對方公司把錢要回來,
原因源自於多數信用卡有所謂的消費保護政策(Purchase Protection)
但是金融簽帳卡沒有。
我就一句: 簽帳卡本來就是個有風險的東西,其風險大於信用卡,美國5歲小孩都知道。
整個事件,你唯一能夠理直氣壯嗆銀行的點只有一個:
那就是(1)你原文說銀行當初打電話說的金額遠小於實際扣款金額,
(2) 而電話中說的金額並非授權金額而是當下真正的扣款金額,
兩點均成立的話,我100%支持你去槓上銀行,這真的就是銀行端有義務負責你這筆錢,
但是如果當初電話中跟你說的錢,是當下公司向銀行要求pre-authorized金額的話,
你只能認倒楣,銀行願意負責的話是你賺到,銀行不願意負責的話你只能吞下去。
因為如果是這種情形,銀行完全沒有錯,而且也沒有廣告不實的問題,
你之後多扣的錢是基於pre-authorize合法交易的前提之下被扣的,
銀行並沒有讓你超支,當下對方公司真的是只向你的銀行要這麼一筆小錢(授權),
之後真正扣款金額,銀行有義務支付對方公司,銀行不付錢給對方公司才是有問題,
你要吵的對象是對方公司,不是銀行,again,你可以跟銀行吵,吵贏你賺到,
但吵不贏真的不要再一直說甚麼銀行的廣告有問題了,因為銀行他真的沒問題。
我支持你去告,這種東西的電磁紀錄幾乎無法造假,
你當初的電話也應該都有錄音,錄音洗掉的話,我認為銀行會被金管會電得不要不要的,
先去釐清電話中跟你說的那筆錢(也就是只有5x鎂)到底是甚麼扣款,這才是你應該做的,
你一直糾結於銀行廣告簽帳卡的優點這一點,是之後的事情了,
銀行廣告有無問題,必須要看當初客服告知你的那筆錢到底是授權金額還是實際扣款金額
如果那筆5x鎂是授權金額 => 你不佔優勢
如果當初扣款就是大額扣款,銀行卻跟你說成只有5x鎂 => 你優勢多到掉渣了
事情就是這麼簡單。
最後我必須說,仗著餘額不足時交易不會成功這點是非常不好的習慣,
這點你不改,你今天這虧就算銀行願意幫你解決,你未來也會再遇到一樣的事情,
你有沒有能力購買一項產品或服務,必須由你自己來把關,而不是靠別人或甚麼產品,
以上。
※ 引述《DustToDust (活得痛快 死得年輕)》之銘言:
: ------------------------------------------------------------------------------
: 2023 1130 補充一下 我覺得蠻重要的 關於法律問題
: 之前被威脅說不繳清就要上法院 還要我負擔訴訟費用
: 想說先繳一繳 再去服務處請教律師後面怎麼處理
: 這幾天想一想還是覺得應該上法院才對
: 如果你可以不用跟我確認金額就放行
: 也不用電話通知我了
: 今天明顯是你行員的疏失 金額講錯 也沒有確認餘額
: 如果你要說我要求你墊付款項 請你提出電話錄音的證明
: 看是不是你講錯金額 又沒有確認餘額就授權
: 才會要求我繳清欠款
: 當初被訴訟費用嚇到 就去查了一下
: 1.民事 訴訟費用 有裁判費 鑑定費 證人差旅費 地政測量費
: (這個案件應該只有裁判費)
: 裁判費 一審是3000 敗訴方負擔
: 至於律師費 通常是到三審才會請求敗訴方負擔
:
: 因為一二審沒有強制要求有律師
: 而且 我這個案件應該是屬於財產權的民事訴訟
: 十萬以下是1000元
: (一般應該是進入簡易訴訟 或是調解)
: 因財產權事件聲請調解,其標的之金額或價額未滿新臺幣十萬元者,免徵聲請費;
: 2.支付命令 非常重要 這是所有最關鍵的
: 這應該是銀行會先去做的 要非常注意
: https://www.judicial.gov.tw/tw/cp-1366-4124-d8968-1.html
: 首先就是你要先去寫 民事聲明異議狀 這樣支付命令就無法成立 不能強制執行
: 然後進入訴訟或調解
: 你不理的話 會直接進入強制執行 後果嚴重
: https://www.legis-pedia.com/uploads/user/193/20230325/m_383089934641ed2b621dad9.31136005.jpg
: 可以送去發出支付命令的法院
: 親送或用郵寄給法院收狀櫃台
:
: 3.強制執行
: 這幾乎都要有法院判決書 或是和解書 調解書
: 要有執行名義才可以
: 所以支付命令一定要申請異議
: 4.假扣押是動產 假處分是不動產 假執行是把假扣押處分的做強制執行
: 這個沒那麼容易 不用擔心
: "聲請假扣押條件2:必須要有「強制執行」上的困難
: 債務人躲起來消失了
: 不管怎麼催,債務人都不還錢,而且繼續到處消費花錢
: 債務人刻意減少名下財產,會讓他無法清償自己欠下的債務"
: 5.查封 變賣 拍賣
: 這都是強制執行後才有 已經非常後面的程序
: 頂多就把錢繳清
: 8.管轄法院
: 民事訴訟法
: 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之法院管轄。 被告住所地之法院不能行使職權者,由其居所地之法
: 院管轄
: 我目前是打算這周不去繳錢了
: 週六去跟服務處的律師請教一下怎麼做
: 就算多花1000元去罵一下銀行也好
: 重點是 不要聽到訴訟費用就被嚇到
: 如果你時間允許 就算是去爭個道理也好
: 台灣的銀行真的過太爽了
: 詐騙的宣傳 不合理的合約書 問題一堆的內控
: 官腔官調 威脅恐嚇 把消費者當成傻瓜
: 希望這些對大家有幫助
: 不要被銀行予取予求
: ---------------------------------------------------------------------------
: 不好意思 我還是來回一下後續
: 希望讓大家遇到簽帳金融卡的問題可以參考
: 我已經去跟立委的服務處陳情
: 希望以後金管會能對銀行做些管很制
: 很多人根本不知道合約書上一堆陷阱
: 1.請銀行不要再宣傳簽帳金融卡多安全 並且加註警語
: 並不是一般大眾認知的那樣 那是錯誤的認知
: https://imgur.com/zzoMR3L
: 他是有霸王條款的
: 不管是不是銀行有作業疏失 比方我懷疑的未確認帳戶金額就授權放行
: 有這些條款根本就是穩輸的
: 況且我根本也沒有電話錄音的證據
: 2.合約書的繳款期限應該明訂幾個月 有什麼費用也要講清楚
: https://imgur.com/y9bQJO6
: 這上面只有說 每個月要加收違約手續費200
: 寬限時間 其他費用都是銀行說了算
: 因為今天服務處助理本來要我周末去法律諮詢
: 我說 銀行已經要求我周五前要繳款 否則上法院會對我申請訴訟費用
: 總之 霸王條款就算你餘額不夠 也是有清償義務
: 甚至你超過每日每月簽帳消費額度 一樣要付錢
: 第四條:每日、每月簽帳消費額度
: 第三項
: "持卡人對超過「每日、每月簽帳消費額度」及「指定扣款帳戶」可用餘額使用之簽帳消
: 費仍負清償責任。"
: https://imgur.com/Rgp6X5b
: 這種簽帳金融比信用卡危險太多了
: 自動續約的效力 全都是國外公司 國外銀行說了算
: 簡單講 就是銀行只負責討錢 根本是國外委託的討債集團
: 照道理我跟國外公司的契約 應該是我跟他的事
: 你銀行為什麼可以跟我追討
: 如果是因為我當時留下的是簽帳金融卡
: 那真是綁定一次後患無窮 跟賣身契一樣 那根本是無限責任卡
: 就算是國內保險契約 也不會是透過銀行跟我追討
: 簽帳金融的風險真的太大了 銀行端根本毫無風險控管
: 我知道很多網友說一切都是我的問題
: 這點我承認 是我沒有取消自動續約
: 所以我應該慶幸 自動續約只有5XX美金
: 照你們銀行的合約 超過簽帳消費額度 我一樣得付錢
: 如果自動續約是五萬美金
: 我要是忘記取消不就完了
: 反正最後
: 我已經決定繳款 然後把簽帳金融卡跟帳戶處理掉了
: 我現在只能把國外公司 取消自動續約的畫面截圖
: 目前還不能把國外公司上的卡片刪除
: 希望繳款後 可以刪除卡片資料 然後斷絕一切問題
: 我本來是要去辦理終止契約
: 根據合約書
: 第十七條:喪失期限利益及契約之終止
: 第三項
: https://imgur.com/1NWNmfq
: 但是網路上另一派說法是 (我不確定對不對)
: 掛失跟停卡不一樣 國外還是可以繼續消費
: https://imgur.com/jS8Hrxn
: 為了一勞永逸 我會先辦理掛失停用 再去終止契約
: 另外講一下
: 銀行就是福德正神那間
: 國外公司就是 藍色 那個虛擬主機
: 這聽說是大集團的 所以網路上的推薦非常多
: 都說是新手很適合 然後就像我被騙了
: 總之要注意一下自動續約
: 謝謝
: -------------------------------------------------------------------
: 補充一下
: 我覺得這種惡質的國外公司 還是讓更多人知道吧
: 我想很多人對契約有疑問
: 我還是把網站的終止合約讓大家看吧
: https://www.bluehost.com/terms/user-agreement#termination_and_non_
: 根據他的法條 仲裁
: Governing Law and Arbitration
: https://www.bluehost.com/terms/user-agreement#governing_law_and_ar
: 就是他有權任意修改合約
: 簡單講就是 只有跟客服取消帳號
: 重點是 最後還是由他們決定如何要不要取消
: 我想可能是台灣銀行不想跟他們走法律訴訟
: 或是我說的作業疏失
: 才會變成追繳
: 至於這個沒有解約
: 只有主動續約 開啟自動續約 關閉自動續約
: https://imgur.com/ZMhJ7Oa
: 唯一的辦法就是在期限內跟客服要求刪除帳戶
: 但是我猜我現在還沒有付款
: 所以客服也不讓我刪除
: 大概就是這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232.16.6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nk_Service/M.1701351201.A.CD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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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這邏輯完全不對,當初訂閱的時候就有自動續訂,我保證該公司也都有寫
我知道自動續訂那一行肯定寫得很小一行,但他真的有寫,
所以實際上原文作者已經同意這項交易了,
唯一有問題的是陰錯陽差地公司只先向銀行請求一筆小扣款,但這也不是銀行的問題,
如果原文作者有異議,應該向提供訂閱服務的公司吵,而不是向銀行吵。
你的敘述如果成立,那麼以下的事情就會發生:
你去餐廳吃飯,實際上吃了109元,但餐廳不小心跟你說你只吃了99元,
你的帳戶裡有100元,所以你就很高興地把99元刷下去了,
但是在你離開之前,餐廳馬上發現他真的算錯了,於是要求你把10元給補上,
喔~ 結果你不去跟餐廳吵,反而去跟銀行說我餘額不足,該項10元交易不成立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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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的,你還是沒懂,行員跟你說的5x美金,有可能真的是當下公司向銀行要授權的錢,
如果是這種情形,你也不佔優勢。所以我才說,你要先搞清楚那筆5x到底是甚麼類的錢。
如果5x並非授權而是實際要扣款的金額,但最後卻扣成5xx => 支持你,告!
如果實際上公司已經向銀行要求扣5xx但是銀行這邊卻跟你說只有5x => 支持你,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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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他就真的扣到錢了阿...現在的問題在於銀行說的5X到底是哪一種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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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不該跟銀行炒鴨 你買了一個東西,還沒用,想退貨,要找的是公司,不是銀行。
銀行該負責的只有一個:(1)實際金額是要扣5XX,公司跟銀行的請款授權也是5XX,
(2) 但是銀行卻跟系列文作者說是5X,只有這兩點同時發生了,銀行才要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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