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券商是否過失-台新 北台中分行815B已刪文

看板Broker (證券期貨人員)作者 (獸穴之主)時間3月前 (2024/06/12 13:0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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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是否過失-台新 北台中分行815B 連假後上班-看盤,忙碌,辛苦了 分享我奈米戶和券商-台新北台中分行815B 的故事,讓大家看熱鬧 目次。1前情提要。2券商溝通更新。3事件訴求 請教大家,是否知道 能分享我適合的申訴管道頁面? -------------------------------------------- #1-前情提要 幾年前 在崇德路「台新-北台中」,開好証券戶,開始做波段。(-後來得知,我用的是原 大眾証舊帳被併入台新的) 一開始操作就洽詢好營業員,手續費答應可申請到2.8折(-22年,時段忘了,是在電話中 確認委託) 並有了解下一段折讓門檻離我交易量還很遙遠。 之後就沒再仔細看對帳單 折讓退佣,專心在操作的損益上 最近,交易量開始放大,我好奇 再向營業員詢問(-第2任,用line溝通),有沒達到再多 折扣的門檻 真想不到 他回覆我,我的折扣率一直是用 5折計 !!。並說 現在幫我去提2.8的申請… 此時 非常不愉快,有種被台新坑騙,還有點被羞辱的感受 我把想法訴求,請營業員轉達主管,請把原約定折扣率 2.8跟5,中間差額補退給我 營業員內洽後,line回應 「手續費都是每個月結算,結算完就關帳。因為關起來結帳完了,所以就無法溯及既往。 」 「向主管申請到2.X折永久生效,降低您在未來的費用」(-這邊提到的折讓,真感覺在打 發人) 這…我不認同。板友會認同嗎? ----------------------------------------------- #2-券商溝通更新。 以下敘述都為我的主觀認知,但盡量還原實話,保持客觀,可請板友公允判斷。 之前和券商發生客訴情況,請見前情提要。 券商在6/7,第2次電話連繫我,說有看到了我在股板po文。券商談話中有軟有硬,如下 A軟-券商表明歉意及誠意退讓,向上級爭取對我彌補-日後下單 在標準2.8折再減0.x折的 手續費。 ,但無法返還其已超收手續費(-券商不認為是超收) -我尊重對方立場,說明並非向單位個人問責,這該算是券商制度缺失,我只訴求返還超 收費用。 B硬-此處有對消費者的不利陳述。 1券商暗示,消費者應主動查核,券商是否已完成約定事項。其舉例-朋友雙方的約定,兩 方都有主動責任。 -言下之義,消費者若無主動查核,亦有部份過失責任(-若沒留意到的消費者,不就倒楣 被吃豆腐?? 2券商質疑,我無法提出具體已約定証據。這是當然!! 因都用電話跟營業員連繫(04 23693918)。 3券商明示(感受其語氣強烈),把券商公司名稱po文,有害商譽,恐有法律責任。 -我對他舉例,若去餐廳吃壞肚子,上網po文是否為可公評事項? -券商不予回答 -青筋浮現,我回話,若有造成侵權,請貴公司法務來連繫我。 -券商不予回答 6/4至今,券商內部顯無有效客服機制,我決定再進一步維權。 -越打壓,越彈。如果是勇者欣梅爾的話 一定會這麼做的。 ------------------------------------ #3-事件訴求 我原以為這是個別券商的單一事件,沒想到股板po文後發現板友們多有類似經驗。 券商不幫客戶賺錢,只想賺客戶錢。 在fb也看到狼大、輝哥的貼文,都是券商的包。 券商都不思長進的嗎? 服務不升級,惦惦吃豆腐。 我想提出以下訴求,呈向金管會 及券商上層單位 1一般券商應主動揭露利民資訊,並置於公開頁面的明顯可見處(-如優惠折數-優惠進階門 檻…) 2一般券商應主動對客戶啟動適用優惠,而不要讓客戶問了才消極承事(-消費者永遠都有 資訊落差-你沒要求 我就偷偷賺。) 3我個人對台新訴求-還我錢。金額沒細算 大概不到10w,波段還賺的回來,不還就算了。 至少讓大家知道台新的顢頇。 ---------------------------------------------------- 請教大家,是否知道 能分享我申訴的管道頁面? 如果這篇述事大家覺的合理公道,也同時符合了股民的利益 希望您能參與交流,並協助擴散 越多人的共鳴,或許能激起主管單位重視,也讓券商感到害怕而主動改進。 他們間的主動競爭,股民才會有更好的服務跟折數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3.217.124.24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roker/M.1718168515.A.83D.html
文章代碼(AID): #1cQIl3Wz (Bro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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