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換補習班

看板CS_TEACHER (補教老師)作者 (步步)時間17年前 (2008/10/03 02:00), 編輯推噓6(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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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大家好像太泛道德感了 把學生帶走另起爐灶 乍聽之下過河拆橋 但是話說回來這不正是自由經濟的象徵 班主任留不住學生而學生卻被任課老師或是導師帶走 那這位班主任應該感到羞愧吧 遑論提起訴訟 此舉於法無據 就算有簽約不能在同區任教開業 請各位想想 這合約合理嗎 不合理的合約等同無效 第二點 若是把學生帶去新的補習班 有人擔心新的班主任會對此老師有所戒心 如果我是班主任我就不會 相反地我還會重用他 他有魅力能力把學生帶來 或許有一天他也會把我ㄉ學生帶走 但是只要我待他不薄 想必他也會為我盡一份心力吧 而不會做出這種過河拆橋的事 兵不厭詐 我想不只是適用於戰場 放諸四海皆準 至少職場上這道理還是有很多成功者為其背書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91.115.135

10/03 08:34, , 1F
合約沒有問題. 我國民法一向尊重私法自治、契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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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08:35, , 2F
另外相關的例如"競業禁止"的規定,也都行之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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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08:53, , 3F
"不合理的合約等同無效"~~這句話應該是指勞動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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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08:54, , 4F
違反勞基法的時候吧。。如果是勞基法以外私訂的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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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還是有效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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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09:36, , 6F
D大,你怎知原班主任對他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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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09:37, , 7F
我覺得這是個人價值觀的問題,跟老闆好不好關係沒那麼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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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11:31, , 8F
盜亦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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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19:52, , 9F
盜亦有道+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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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03:09, , 10F
我覺得是道亦有盜..XD 之前待的那家,老闆常掛一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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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03:10, , 11F
在嘴邊"我們是良心事業,是在積陰德" 但是我們全體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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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03:11, , 12F
都覺得他們是在積缺德,所做所為都只為一個"錢"字,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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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03:12, , 13F
犧牲學生權益,我看他們的眼神都已經變成 $_$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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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8vGmeES (CS_TEAC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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