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公民─自由權利之限制
憲法第 23 條,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
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我的問題是,在課本中看到這麼一句話,不可誹謗他人名譽,是為了避免妨礙他人自由,
請問,所指「自由」是哪一種自由呢?煩請高手解答,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67.243.134
→
03/06 02:11, , 1F
03/06 02:11, 1F
→
03/06 02:12, , 2F
03/06 02:12, 2F
→
03/06 05:50, , 3F
03/06 05:50, 3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 之 2 篇):
0
3
CS_TEACHER 近期熱門文章
PTT職涯區 即時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