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勞健保與工會之別已刪文
看板CS_TEACHER (補教老師)作者lemongrass36 (有一種想念)時間5年前 (2020/03/12 21:52)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 0人參與討論串1/2 (看更多)
在補教業工作前後約五年了,
雖然勞基法越趨保障勞工權益,
但反而我覺得在五年前的權益反而比較被雇主重視
我的第一、二份工作雇主都有成立投保單位,
然而至今這份工作(課輔班導師),
補習班全職員工亦超過五人,老闆竟沒成立投保單位,要我們自行加入輔育工會,補貼1200,
可我在輔育工會,兒子納入我的健保之下,
三個月繳約八千八,
平均一個月2800以上,
近日因為大學同學邀約希望我加入他們補習班,
我因為喜歡也習慣目前工作環境,表示我希望向我的老闆提出成立投保單位的訴求,
結果老闆說她其實早已備妥資料要去申辦,
但得知工會和勞健保的權益是一樣的才作罷
今天晚上下班前她再度找我談,
她說如果成立投保單位,往後會有不定時的稽查(攸關綜合所得稅之類的)以及一位老師她要額外多負擔三千元,
屆時可能我們的薪資也會有所調整....
我聽到這裡其實心裡非常不悅,這不是表明「可以,我可成立投保單位,但我多支出的你們要承受,薪資可能會下降嗎」
可是根據我所查到的資料,工會沒有勞健保的「6%勞退提撥金」也沒有「就業保險」。
目前是在等老闆整理好,再跟我們討論,但同時我們也想蒐集更多資訊,以利之後跟老闆進行談判
實在不想我們的權益白白受損,
以後沒有退休金甚至假如有天辭職待業中沒有失業給付可領,
為什麼雇主不願承擔的要我們來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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