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勞健保與工會之別已刪文

看板CS_TEACHER (補教老師)作者 (有一種想念)時間5年前 (2020/03/13 06:53), 編輯推噓2(203)
留言5則, 2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請問板上前輩,如果雇主說成立勞健保投保單位和假如輔育工會的權益一樣,差別只在於就業保險和勞退6%提撥,大家會不會仍然希望可以成立投保單位?(正職員工超過五人) 如果雇主說成立投保單位將會有不定時的稽查或綜合所得稅會被查、她將面臨一位老師要多支出三千(雖然我不知道這三千怎麼算的),屆時將在薪資做調整,請問大家又是怎麼看呢?謝謝 我個人心裡是不爽,我覺得雇主完全罔顧我們的權益,只想到她自己....目前是和同事們打算要堅持我們的這項訴求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52.166.17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S_TEACHER/M.1584053586.A.540.html

03/13 09:48, 5年前 , 1F
跟所得稅無關,雇主會多出就業保險和提撥的固定支出
03/13 09:48, 1F

03/13 22:31, 5年前 , 2F
今天老闆說那個提撥6%是要從薪資扣除的@@
03/13 22:31, 2F

03/14 10:17, 5年前 , 3F
就跟你買的東西的時候營業稅是內含還是外加的意思一樣,
03/14 10:17, 3F

03/14 10:19, 5年前 , 4F
羊毛還是出在羊身上的,除非你們勞動契約有載明實領薪資
03/14 10:19, 4F

03/14 10:20, 5年前 , 5F
不然老闆的作法也並不違法
03/14 10:20, 5F
文章代碼(AID): #1UQhrIL0 (CS_TEAC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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