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職場] 辭職但是老闆不放人...
http://www.104.com.tw/project/changejob/save_02.htm
自請辭職之預告
勞工自請辭職時,必須遵守勞基法預告期間之規定
(不定期契約,勞工終止契約時,應準用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期間預告雇主),
但終止勞動契約在法律術語上是一種形成權之行使,並不須得到雇主之同意,
只須離職之意思表示已送達公司即可,不過,實際上,離職者多是依循公司人
事管理規定,填具公司制式之離職申請單或其他類似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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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三個月以上必須提前十日告知離職
做到以後就仁至義盡了啦
更何況你未滿三個月又沒有簽約
擔心什麼呢
※ 引述《iLuvLove (我愛。)》之銘言:
: 我目前在某知名連鎖英語補習班當英文老師快三個月了。
: 因為當初面試的時候主任有說絕對會有三萬(包含所有的獎金加起來),
: 可是我到目前根本就領不到三萬!(大約2萬五)
: 我想要離職的最大原因不是錢,而是我打算出國念研究所,
: 我目前正在處理申請的事,忙得焦頭爛額,
: 實在很難兼顧工作。
: 於是在多方考量之下,我提出了離職,
: 但是主任卻說:你要等到我們說你能離開才能走,
: 因為我們要找老師來接你的班啊!
: 基本上不是說走就能走,我們不放人你也是沒辦法啊!
: 我聽完實在很害怕!因為我申請研究所的事是一月中前要全部處理好,
: 我沒有時間跟他耗!
: 我可以一個月一到(提出離職一個月後)就包包拎著走人嗎!?
: 更何況當初根本沒簽約啊!
: 還有,我提出離職後被一個女性主管白眼+冷嘲熱諷,
: 她還會在我面前直接摔書在我桌上,
: 我真的必須要忍受這樣嗎?!
: 有人能教我我到底該怎麼做嗎?
: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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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能我對自己沒信心,人家喜歡我我就懷疑人家只因為我好看
To :是喔~人家喜歡我 我只會想到『真好~世上還有人模人樣的智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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