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 定期契約內容

看板CareerLady (職場女性)作者 (加油!!)時間16年前 (2008/10/26 23:04),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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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Salary 看板] 作者: leys (加油!!) 看板: Salary 標題: [公司] 定期契約員工受聘合約書 時間: Sun Oct 26 21:56:03 2008 請各位幫我看一下我是否有誤解這個合約書的意思.... 一、受僱身分:某股份有限公司臨時__________________ 二、契約期限:(1)自中國民國 97年10月1日起至98年1月1日止 契約期滿,僱傭關係無條件逕行終止。 (2)本約自僱用生效之日起90天為試用期間,若試用不合格, 甲方可無條件逕行終止契約,並依規定配合辦理離職手續, 不得有異議。 ------------------------以下省略----------------------------- 第一:契約期限說我只有三個月,期滿後僱傭關係無條件逕行終止,意思應該 是我就不屬於該公司的員工吧? 但帶我的人說,因是試用期,所以才會只有三個月的契約,期滿後這個 契約就失效,公司就會進行調薪動作...... 但就契約來看,已經很明白的說僱用生效之日起90天為試用期,那又為 何只給三個月的契約? 問題:如果就字面上來看,我是否也可以做了三個月之後,就算公司要繼續用 我,我也可以依這份合約書來說,我過了三個月,已經和貴公司無任何 的僱用關係? 因為這件事我有點不開心,沒想到進這間公司,規矩還一大堆 要保證人又要簽契約.... 簽契約也就算了,但沒想到寫這張契約書的人不是我主管 而是帶我的人,而且他拿給我簽的時候是一張空白的紙(只有我主管的簽名) 契約期間是後來我簽完之後,他才補上去的(看到這一幕我整個人就覺得被詐騙一樣) 因為覺得很怪,後來跟他要回來之後,才看到契約期間居然只有三個月, 心情就像被火燒了一樣,我問他為什麼只有三個月,他說因為是試用期.... 還說如果我有任何問題就去問另一個行政主管(那你就可以自己寫那個契約喔?) 因為現在時機不好,本來想說那就忍著做 但又因保證人的事讓我也不爽..... 又不是從事與金錢有關的工作....還要人一定要找二個保證人來做保 還跟我找一堆一點關聯都沒有的理由來跟我說,其實有保證人也是一件好事 整個都是屁! 現在的想法是: 一、要不就不要做了(那就作了五天的白工....) 二、忍到三個月(先有點錢入袋再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4.80.14 ※ 編輯: leys 來自: 61.224.80.14 (10/26 22:2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4.80.14

10/27 13:50, , 1F
工作內容沒啥問題的話 錢先入袋為安 其他慢慢觀察吧 加油
10/27 13:50, 1F
文章代碼(AID): #1918RpfJ (CareerLa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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