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職場] 請幫幫我們> < 我們該怎麼做?

看板CareerLady (職場女性)作者 (花茶)時間16年前 (2008/12/20 14:16),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3 (看更多)
: 但是他會po文徵人 : 但是我們老闆卻發飆了 : 他說他是東吳法律畢業的 並說了當初我們在應徵的時候有說 : 要離開要找人並且銜接完之後才能離開 : 還說 我們有"口頭同意" 就是產生有效的條約了 : 而且我們都滿20歲 也有民法規定的成年 : 還說 這樣說走就走不符合當初的契約 : 說 他(那位男同事)若不去上班 就會寄存證信函給他 存證信函不用怕,信函只是留存他信中有告知你的事,如果他信中說的是假的, 你若也能證明的話,到時候被告還可以反誣告 : 很明顯在給我們下馬威 : 我們當下是都嚇傻了 但是決得很多地方很怪 : 再加上 我們還有第4個害羞的女同事還沒提出要離職的訊息 : 今天這件事讓她很為難 他現在變成不知道該怎麼講起這件事 : 然後還有一件事 就是老闆一直覺得沒人去應徵很奇怪 : 因為以前只要有po文 就會很多人去應徵 : 我後來跟他說我po 75元 但是以前的人都po 95元 : 然候他明白以後 就教我調成95元... 但是我想時薪應該還是不會變吧... : 事情大概就是這樣了 : 其中有很多不滿的諸多事例我都沒打上來 就是怕文章太長 : 最後 我們提出了幾個問題想問看看板上的朋友們 : 希望了解的人能幫我們解答一下>< : 1.口頭同意的事情算法的契約嗎?有效力嗎? 違法的事同意也是沒有效力,例如同意借高利貸(重利罪)是可以不用還的 (這是有打官司的情況下) : 2.時薪75元算合法嗎?(儘管我們有同意了ˊˋ) 你們同意跟他是否違法是不牴觸的,公司違法的部份可以 告發勞工局,你有繳稅國家就會幫你服務。 : 3.超時工作有違法嗎? : 4.工作到突然有事情 但是他不讓你離職 合法嗎? 直接請教地區的勞工局,看要怎樣處理比較好, 你們人多不用怕,不要被老闆各個擊破就好了, 真要離職不怕走不了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42.14.5
文章代碼(AID): #19J8t1Ro (CareerLady)
文章代碼(AID): #19J8t1Ro (CareerLa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