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職場] 請幫幫我們> < 我們該怎麼做?

看板CareerLady (職場女性)作者 (?)時間17年前 (2008/12/20 16:4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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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216037 (vivian)》之銘言: : 最後 我們提出了幾個問題想問看看板上的朋友們 : 希望了解的人能幫我們解答一下>< : 1.口頭同意的事情算法的契約嗎?有效力嗎? : 2.時薪75元算合法嗎?(儘管我們有同意了ˊˋ) : 3.超時工作有違法嗎? : 4.工作到突然有事情 但是他不讓你離職 合法嗎? : 嗯..請各位踴躍發言><...感恩QQ : 我們都希望不要影響到學業 若有好意見或想法的人 希望妳們儜幫幫我們 謝謝!! http://forum.yam.org.tw/women/backinfo/career/law/law_01.htm 勞基法 恩…老闆愛把法律掛嘴上是吧 我不是學法律的,不過就2、4按法律條文回答,歡迎強者補充 2.違法 勞基法第21條: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之。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 勞基法第79條:有左列行為之一者,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鍰: (內容有寫到違反第21條) 4.違法 勞基法第15條、16條:一、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於十日前預告之。 二、繼續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於二十日前預告之。 三、繼續工作三年以上者,於三十日前預告之。 而且根本沒有幫他找到人才准離職這種事 這種爛老闆愛用法律嚇人 你們就明確講出他違反什麼法嗆他 不過拿到薪水先 = = 免得他吃定你們人性就是不想惹麻煩打官司,拖欠薪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46.52.12
文章代碼(AID): #19JB2_iL (CareerLa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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