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感] 只有我覺得那樣算資方剝削嗎?

看板CareerLady (職場女性)作者 (mice)時間16年前 (2009/07/15 20:10), 編輯推噓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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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小泓被A公司聘請,當初聘請時是告知在A公司上班, 每天工作7小時,後來才告知要暫時外派到B公司, 配合B公司上班時間,每天變成工作8小時,但是不給加班費。 小泓覺得應該的,本來就是要配合B公司的時間。 可是我覺得小泓的工作內容與B公司的上班時間沒有密切關係, 而B公司本身也有彈性上下班,因此小泓在B公司上班7小時就下班時間, B公司也有人下班,不會讓B公司會因為有人提早下班影響上班情緒。 我覺得A公司就算不給加班費,也應該用補休的方式, 例如每加班滿8小時,就可以休一天假。 就算A公司沒任何補償措施, 至少也應該體認這是一種資方剝削,而不該認為這是應該的吧? 雖然這種情形很常見,遇到的人應該很無奈吧? 難道只有我一個人覺得這是剝削(雖然和我沒關係), 小泓都覺得那本來就是應該的。 我現在的主管聽到後也覺得那本來就是應該的,還說不要那麼計較。 大家都覺得是應該的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6.151.125

07/15 20:37, , 1F
整個大環境和資方都認為應該的...只有勞方覺得不應該ˊˋ
07/15 20:37, 1F

07/15 20:41, , 2F
現在資方最大...很討人厭
07/15 20:41, 2F

07/15 22:26, , 3F
重點是我朋友是勞方還覺得應該才是我覺得不可思議
07/15 22:26, 3F

07/15 22:28, , 4F
我問了幾個勞方朋友都覺得應該,我才覺得是我不正常嗎
07/15 22:28, 4F

07/15 22:42, , 5F
或許他覺工作難找,所以覺得這是應該的,或是老一輩的想法?
07/15 22:42, 5F

07/16 18:08, , 6F
既然目的是配合b公司、你朋友彈性下班走了,有事情要找誰?
07/16 18:08, 6F

07/19 23:09, , 7F
不應該呀 可是沒幾間公司做的到 我們公司名義上五點半
07/19 23:09, 7F

07/19 23:10, , 8F
下班 可是我常常六點或六點半走 主管還酸言酸語
07/19 23:10, 8F
文章代碼(AID): #1ANSSUX7 (CareerLa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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