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職場] 我老闆說她不怕上法院2

看板CareerLady (職場女性)作者 (加油小豬)時間16年前 (2009/09/04 02:09), 編輯推噓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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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rostypeggy》之銘言: : 就是當初進公司的時候,她跟我說沒勞健保的試用期! : 而我真的天真的答應了!天真的以為很多公司試用期不給勞健保,天真的以為撐過去就 : 好!但是 我們並無簽約試用期無勞健保! : 這樣子,也是依照勞基法而定來走對吧!只是如果因此申訴她! : 就是我自己良心問題,因為當初我傻傻的答應了ˊˋ。 : 還有我同事問說! : 她當初也是口頭跟員工協議勞退是員工自付,是最近有一個員工去查到, : 原來勞退是需要公司付,所以他們在想,申訴之後勞退可以補回來嗎? : 還有像撿舉他,如果需要薪資條,可是他從沒發,這樣可以嗎? : 對 這家公司 沒有發薪資條... : 這次要檢舉她真的是員工的心聲,可是他說她不怕... : 真不曉得她背後有什麼強大的靠山,會不會因為就這樣被搓掉。 : 希望可以一舉成功..... : 唉~~真的是哭慘了!!你們給我的力量 真的讓我覺得好溫暖 : 謝謝大家 : 這老闆還有很多很多不合理的地方,我好想一一寫出來,可又怕太冗長ˊˋ : 麻煩大家了~~謝謝 對不起~看了你的遭遇讓我忍不住想用我有限的知識給你些建議~ 我個人在社會上工作10幾年了~(時光飛逝ㄚ~) 基本上就我所知~勞基法並沒有所謂的試用期~那是民間公司自己發明的~ 你為工作付出勞力~幫你投勞健保是公司義務~ 至於勞保部分勞基法規定顧主需負擔你的勞保投保薪資的6%<---這是老闆該給的 自己也可以另外自願提撥~(存起來這是勞保期滿後的退休金) 當然有些老闆會要員工自行放棄一些權益~也是可以....但是 ..........必需要有文字契約~才有法律效益......... 口頭約定~~那都是隨便人家講的~~~ 以現在你的情形~你最可以依靠的就是向勞保局投訴~再向處理人員敘述情況~ 在這之前先不要撕破臉~不要怕老闆會藉機扣薪水~勞基法規定每月最低薪資17280元 所以如果扣到更低~那就是觸犯勞基法~ 撕破臉前你必需先自己保存好你在這間公司上班的証明~(比如打卡記錄~薪資單~) 好證明你這幾個月都有上班~ 準備了這些~就ok了~對簿公堂是不用~就算要也有公費律師~ 交給勞保局的人處理~~~~~ 喔~還有另一個門路~你可以找勞工團體尋問~(就是之前521上街遊行抗議的全國勞工公會) ps~他們人真的很好~ 台南縣產業總工會總幹事黃育德替勞工爭取權益 http://www.cdnnews.com.tw/20090121/news/nxyzh/U91005002009012018221659_z.jpg
全國產業總工會 http://www.tctu.org.tw/front/bin/home.phtml ...我激動ㄌ... -- ∵ 不在乎天長地久 ∴ 只在乎持不持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8.151.8

09/04 02:13, , 1F
忘了說總工會是民間團體~公營機構有時會反過來替顧主說
09/04 02:13,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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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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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怕法律~那就麻煩民間的去拍桌子!!
09/04 02:17, 3F

09/04 16:54, , 4F
推~~趁著還在公司該錄音的要錄音 該存證的要存證!!加油!!
09/04 16:54, 4F

09/05 08:57, , 5F
推~希望原PO加油,爭取到自己的權益
09/05 08:57, 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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