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關於辭職的一些問題

看板CareerLady (職場女性)作者 (Love is Everything)時間16年前 (2009/12/20 20:11), 編輯推噓3(3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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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滿二個月 未滿三個月 需要多久之前地出辭呈即可 因為以我老闆的個性 他根本不可能讓我走 我想要拍拍屁股 跟他說完就閃人 因為很多事情令人火大 另外再請教的是 他可以因為這樣告我嗎 因為我老闆很喜歡說她認識很多律師 動不動就說要告誰要告誰 我 當初得到這一份工作室104他會這樣在我104上面留紀錄嗎 拜託 很急 唉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171.47

12/20 21:04, , 1F
我記得如果不告而別,公司可以上104黑掉你...旁人有經驗過
12/20 21:04, 1F

12/20 21:07, , 2F
樓上想太多了= =
12/20 21:07, 2F

12/20 21:12, , 3F
勞基法付予勞工停止勞動契約的權益 但須依規定的預告時間
12/20 21:12, 3F

12/20 21:14, , 4F
為之 不過勞基法好像並沒規定3個月以下須幾天內提出辭呈
12/20 21:14, 4F

12/20 21:15, , 5F
只規定3個月以上 1年以下須10天前提出
12/20 21:15, 5F

12/20 21:16, , 6F
至於辭呈若經提出 而老闆也看過 就算已預告
12/20 21:16, 6F

12/20 21:18, , 7F
不過為防資方不認帳 最好自己copy一份 日期押好
12/20 21:18, 7F

12/20 21:20, , 8F
但如果你有另外簽勞動契約 未經同意離職 則資方可請求賠
12/20 21:20, 8F

12/20 21:21, , 9F
償損失 如果他能舉證的話 你就很麻煩
12/20 21:21, 9F

12/20 21:29, , 10F
另外 你有依規定的預告時間(就算10天好了)提出辭呈
12/20 21:29, 10F

12/20 21:29, , 11F
他要怎麼黑你
12/20 21:29, 11F

12/20 21:36, , 12F
其實這個問題 我也遇過 朋友告訴我曠職3天 以開除論
12/20 21:36, 12F

12/20 21:38, , 13F
但最後我選擇好聚好散 現在我跟原雇主成了好朋友
12/20 21:38, 13F

12/20 21:38, , 14F
以上給妳參考
12/20 21:38, 14F

12/21 00:47, , 15F
我沒有想太多,就是去應徵cmo告訴旁人他在104上有紀錄....
12/21 00:47, 15F
文章代碼(AID): #1BBXI9Ug (CareerLa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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