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 應該要簽他嘛ˊˋ

看板CareerLady (職場女性)作者 (峰)時間15年前 (2010/06/22 16:46), 編輯推噓6(6010)
留言16則, 9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我朋友最近去面試了一個工作 我在替他問^^ -------------------------------------------------------- 職務當然就是KEY KEY資料 建建檔 協助其他職員 然後他們就說要率取他這樣 可是拿了個人資料給他填 首先就是要兩個保人提出在職證明 本來我對這個制度覺得很不舒服 可是跟朋友聊完天之後發現,這好像是正常的? 還有一條說,要同意公司把他調到其他職務?? 這也是正常的嗎 不過再來就是還有一張切結書 他不知道該不該簽哪~~~ 條文內容大概是醬的~ 就是如果我他人任職他們公司沒有滿三個月 因為個人因素請辭或因違反規定遭免職處分者 因為個人因素請辭或因違反規定遭免職處分者 需支付他們公司培訓新人的教育訓練補償金 金額新台幣*****元整 (沒錯~是五位數) 快要是一個便宜的LV包了 :( 雖然後面還加了一句,如果離職前,累積的薪資沒有達上述需支付的錢 只要用累積實領金額補償就可以了 雖然說打電話去,說那是是佣於業務的條款,可是還是要我女朋友簽下去 各位覺得該簽嗎 薪水還ok 有兩萬五 9:00~18:30 月休六天 可是他本人因為是個新鮮畢業生 沒什麼經驗 很怕被騙 可是朋友幫他查過,這是一間上櫃公司 而且它還上過經濟日報電子版 的版面呢 於是我想請問板上的大家,那他要簽嗎 還是說 簽了根本就沒法律效力?? 因為我爬文說 有些人說簽了之後沒有法律效力? 所以想請問板上的高手們看完的意見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35.14.215

06/22 16:48, , 1F
賠償的那條很不合理
06/22 16:48, 1F
※ 編輯: idler0939 來自: 218.35.14.215 (06/22 17:04)

06/22 17:11, , 2F
全部不合理 是我就閃了 可以說是哪間公司嗎
06/22 17:11, 2F

06/22 17:17, , 3F
看標題還以為你要牽誰進公司咧
06/22 17:17, 3F

06/22 17:20, , 4F
同樓上=.=
06/22 17:20, 4F

06/22 17:37, , 5F
我也覺得賠償那條怪怪,雖然說那條是針對業務,還是要他
06/22 17:37, 5F

06/22 17:38, , 6F
簽,我就覺得怪怪了,是跟房仲業有關的
06/22 17:38, 6F

06/22 17:39, , 7F
之前何嘉仁也逼我簽 我賴著不簽順便找工作 一個月後離開
06/22 17:39, 7F

06/22 17:40, , 8F
可是我有同學很可憐在別家分店就傻傻簽了 所以一年不能走
06/22 17:40, 8F

06/22 17:40, , 9F
全部都不合理, 調職務那個是在躲勞基法, 不要去這家
06/22 17:40, 9F

06/22 17:40, , 10F
我是因為我家人有人說這是不合理的合約(離職賠償金)
06/22 17:40, 10F

06/22 17:41, , 11F
KEY資料哪有那麼多教育訓練費用
06/22 17:41, 11F

06/22 20:07, , 12F
千萬不要簽 要簽的都會是甚麼好工作
06/22 20:07, 12F

06/22 21:57, , 13F
不簽
06/22 21:57, 13F

06/22 23:45, , 14F
賠償有問題,而且不一定上過報紙版面的公司就保證ok
06/22 23:45, 14F

06/22 23:46, , 15F
別簽,再看看別的面試吧!
06/22 23:46, 15F

06/23 05:50, , 16F
不管有沒有法律效力, 如果不賠公司提告, 有時間陪他玩嗎
06/23 05:50, 16F
文章代碼(AID): #1C87Y2J5 (CareerLa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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