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職場] 我的要求很過分嗎?

看板CareerLady (職場女性)作者 (亞布里艾爾)時間15年前 (2010/08/06 02:13),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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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總之我現在好想離職...好想逃避... : 可是我的約又還沒滿...現在走還要賠錢... 衝著這一點~妳只能乖乖的繼續待了~>< 所以忍耐點吧! 以進為退~找個時間去跟組長道歉~ 然後乖乖的接受排班 接著就是盡量撐囉~ 等真的撐不下去時,就給它請個一天假吧~ 不用在意別人怎麼說 至少妳已經盡力了>< 我想正常人連續上這種班的應該沒幾個吧~ 況且還要工作不出狀況>< 其實勞基法第三十二條就有規定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N0030001&FLNO=32) 雇主延長勞工之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一日不得超過十二小時 也就是說其實連續工作超過十二個小時就是危法了 是要罰錢的~只是大家都默認沒去申訴而已~畢竟為了工作>< 如果別人做的到組長那種排班方法,而妳做不到,妳可以跟她溝通,但前題是妳要有先做過 ,不然會比較站不住腳,如果她真的聽不下去,就看同事有沒有人要跟妳調班,真的到最後 都沒辦法~只好往上申訴了(這是不得已的方法,因為會黑掉><)後續只能走一步算一步>< -- 如果人生能像履歷表一樣改來改去就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3.240.110

08/09 01:11, , 1F
確實很多老闆不怕被檢舉...也不知是錢賺夠多還是人脈夠廣
08/09 01:11,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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