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這樣該知會公司嗎?
事情是這樣的
我在12/20提出口頭離職給A主管,並說好1/15離職
(但他要我先別跟其他人說)
之後幾天老闆和B主管也知道了
後來我在12/28 or 12/29提出離職申請書
離職日寫的是1/15
但老闆以人員調度不便為由留我到1/21,我答應了
1/1我去面試了另一家公司並錄取了(但我沒讓公司知道)
請問,我該知會公司我有新的面試並被錄取了的這件事嗎?
因為我事先沒讓公司知道
但老闆還是從某處得知消息,並要我做到1/8就好了(是好讓我去交接嗎?)
並且跟我說他跟我新東家的經理通過電話,還說我很不錯....
但B主管卻跟來訪的廠商說,是老闆幫我找到新工作的.....
昨天去交接了半天後,我提了等確定正式上班日再繼續交接後
經理就讓我先走了,並說今天會跟我確定正式上班的日期
但是....現在好像有了變數了.......
我想問的是:我已經提了離職並給了離職申請書
那我去面試時,應該要知會公司嗎?
但我是用事假的名義請了假的
(我同學結婚,假是在我提口頭離職前就請了的,我只是剛好排在那天面試)
ps1.這公司的老闆和主管很會做表面功夫,在我看來像是雙面人了
所以我的新工作.....
ps2.詳細情形有興趣的可以到"營養師板"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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