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職場] 職務代理人
[原文謹略]
講一下我所屬部門的職務代理人制度:
我在國外業務部,平常每個業務手上的客人是各自處理的,
但是每個客人除了主要負責業務之外,還會有另一個掛名代理人的業務。
代理人除了負責人請假的時候要處理客人所有的信件(包含時效性及非時效性),
而且當主要負責人在處理上有問題時,也是優先找代理人一起討論,然後才找主管。
「時效性」是一個很模糊的概念,妳覺得不急的事情,也許客人就是想要馬上知道,
這個判定不應該是代理人來作,除非妳真的吃不下所有要代理的事情,
但是一定要向對方說明情況並確認是否真的一定要當天有答覆。
尤其是客人來信,至少要回信表示有收到並且會轉答,負責人預計何時回來處理。
把客人延伸到所有往來的對象,其實也是通用的。
妳覺得某些事情不急著處理,但是對方可能手上有很多事情希望能當天解決。
至少要表現出妳有在作「代理人」,而不是一個石頭丟到水裡...沉下去。
另外 aicassia 版友提到的,身為代理人卻完全不清楚對方的工作內容,
妳根本就不應該當對方的代理人!這樣只會把事情弄得更糟。
尤其是出貨這些事情,如果文件弄錯了、順序不對了,後面要彌補就要花錢了。
事倍功半還要冒著賠上公司形象的危險,這划得來嗎?
對於採購這件事情也是,既然公司是要防舞弊,就要徹底執行,
妳應該找採購一起到主管那邊討論,說妳覺得不妥,希望不要當代理人,
或是妳就學會所有採購的工作。
而且妳們的代理人制度還蠻好笑的,妳是代理人,對方請假妳竟然不知道?
請假的時候代理人不用簽假條,那叫做什麼代理人? @_@
整個在亂搞,快請公司修正代理人制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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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說明一下請假的人應該要跟代理人作交接,
包含請假期間一定要處理的事情,和可能需要處理的事情,
也就是所有進行中但未完成的項目,與時效性一點關係都沒有。
代理人就是請假的人的分身,這才叫做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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