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一定要先找到工作才提離職嗎

看板CareerLady (職場女性)作者 (做自己,好自在)時間15年前 (2011/04/26 21:5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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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n101173 (LuLu)》之銘言: : 現在真的有工作可以等你一個月嗎(沒有甚麼專業技能的) 如果你真的打算一邊工作一邊面試 你可以在面試的時候就說前工作因為長達數年,所以需要一段交接時間 不過依照你的敘述應該不需要用到一個月交接時間吧 你可以把工作內容寫成列表(EX具體要做的內容跟作業方式)就交接給其他同事, 你辭職後,公司會再慢慢請其他熟的人帶新人,當然也有沒耐心的公司要新人自己去 看交接表的,如果你要做好心人,可以把交接內容寫得詳細一點。 這也算是一種保障啦,以免前公司說你交接不清楚,凹你回來做事不給錢。 : 沒有找到就不能先辭嗎? : 我需要大家給我一點意見以及勇氣 要辭職基本上就是有一些錢可以應付開銷 你公司沒勞健保還凹那麼大 走了對你比較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2.203.139 ※ 編輯: akanokuruma 來自: 61.62.203.139 (04/26 21:53)
文章代碼(AID): #1DjiurOj (CareerLa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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