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一定要先找到工作才提離職嗎
看板CareerLady (職場女性)作者akanokuruma (做自己,好自在)時間15年前 (2011/04/26 21:52)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 0人參與討論串3/3 (看更多)
※ 引述《n101173 (LuLu)》之銘言:
: 現在真的有工作可以等你一個月嗎(沒有甚麼專業技能的)
如果你真的打算一邊工作一邊面試
你可以在面試的時候就說前工作因為長達數年,所以需要一段交接時間
不過依照你的敘述應該不需要用到一個月交接時間吧
你可以把工作內容寫成列表(EX具體要做的內容跟作業方式)就交接給其他同事,
你辭職後,公司會再慢慢請其他熟的人帶新人,當然也有沒耐心的公司要新人自己去
看交接表的,如果你要做好心人,可以把交接內容寫得詳細一點。
這也算是一種保障啦,以免前公司說你交接不清楚,凹你回來做事不給錢。
: 沒有找到就不能先辭嗎?
: 我需要大家給我一點意見以及勇氣
要辭職基本上就是有一些錢可以應付開銷
你公司沒勞健保還凹那麼大
走了對你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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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62.203.139
※ 編輯: akanokuruma 來自: 61.62.203.139 (04/26 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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