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 非自願離職

看板CareerLady (職場女性)作者 (小蘋兒)時間13年前 (2011/10/26 23:20), 編輯推噓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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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各位 我今天接獲老闆的通知 因為計畫的關係 他需要請的人有更高的特殊標準 但是我並不符合 這個條件 在我面試的時候就有提過了 但是那時候說沒有關係 現在卻因為這個原因請我離職 我想請問大家 國科會可以開立"非自願"性離職的證明書嗎? 因為學校的系統上只有自願離職申請書!!! 如果我傻傻簽了不就甚麼都沒有了>< 還有請問大家 我有可能領到資遣費嗎? 雖然有一說是 領非自願性離職證明書對未來找工作不利 但是對於突然失業的我 找不到工作更恐怖唄 未來的公司如果沒有說 她會知道我是被解聘的嗎?? PS我沒有做錯事呀 只是計畫需要用人的標準提高了 需要具備些特殊專長.... 並不是因為做錯甚麼大事 這樣各位覺得我該怎麼辦呢 <約聘雇人員契約書> 乙方於新進時,應先經過試用,試用期自本契約生效日起,以三個月為原則。 試用期滿經計畫主持人同意者,依規定正式聘僱;不合者終止契約, 本契約並於停止試用日時失其效力,乙方不得有異議。 可是當初我簽的時候,他說這是正式合約,沒有試用期的問題!!! 我該怎麼辦才好呢 急急急!!!拜託大家提供我意見 非常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5.151.41 ※ 編輯: ricebaby 來自: 59.115.151.41 (10/26 23:32)

10/27 00:08, , 1F
契約上都寫明有試用期了當然就有試用期
10/27 00:08, 1F

10/27 00:09, , 2F
他說沒有試用期的問題 只是他口頭上講講而已吧
10/27 00:09, 2F

10/27 00:09, , 3F
你有證據能夠證明他講過那句話嗎
10/27 00:09, 3F

10/27 10:06, , 4F
當然是直接跟勞保局申訴啊,他們會告訴妳該怎麼做的啦
10/27 10:06, 4F

10/27 10:07, , 5F
契約上有試用期,不表示妳就一定穩輸,try it!
10/27 10:07, 5F

10/27 18:33, , 6F
我打去勞工局問了,勞基法中並沒有試用期!!!
10/27 18:33, 6F

10/28 00:01, , 7F
要學校幫你開,不是國科會幫你開
10/28 00:01, 7F

10/28 00:02, , 8F
還有你工作多久了呢,勞保保多久
10/28 00:02, 8F

10/28 00:04, , 9F
還有,至於你被辭退的理由,雙方都沒有共識
10/28 00:04, 9F

10/28 00:12, , 10F
也許不是那麼簡單,要求資格變高的問題
10/28 00:12, 1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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