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工作-騎驢找馬討論
看板CareerLady (職場女性)作者nextstar (Nothing is real)時間13年前 (2012/08/25 16:10)推噓7(7推 0噓 11→)留言18則, 6人參與討論串2/2 (看更多)
我最近兩次換工作都是在職中找的
希望可以給你一點建議
通常在職中謀職不外乎有幾種狀況:
1. 覺得不適合想換工作,但又希望可以確保目前的收入
2. 對於目前工作食之無味棄而可惜,但希望可以找到優於目前工作的狀況
3. 很不喜歡目前工作但又不想主動提離職
所謂的不適合或不習慣工作有很多狀況
如果是工作單純無趣呆板,或無法跟同事打入一片
在我看來其實都不是離職的原因之一
千萬不要因為只是想逃避目前工作而換工作
越換越差或條件差不多的話,其實就沒有非得換工作的必要
一來是工作雖然需要興趣支撐,但熱情也是會因時間而消磨的
有興趣或許可以撐比較久,但更應該從工作中發掘自我的成就感
二來是我還是認為工作不是去交朋友的
當然能和同事和樂相處是件好事,不過沒有特別被排擠的話倒也還好
在職中找工作的話,建議面試的頻率不要太頻繁
一個月大概2~3左右為佳,太常請假的話很容易被抓包或黑掉
可以的話,約面試時盡量事先確認面試時間長短
或許只需要請半天,不需要請到一天假
如果還沒有特休的話,事假和病假輪流請
面試的時候告知對方自己仍在在職中
假如面試上的話,希望對方給自己兩個星期的緩衝時間
讓自己的原公司可以找新人並辦理簡單的交接工作
不希望造成原公司的困擾或留個爛攤子走人
大部份都可以體諒
如果對方很急著要用人,那你也不需要太強求
你想想看
若原先的人很急著離職才會急著要找新人
或找到新人但發現工作不太ok,所以馬上又要找新人
都表示這職務或公司或多或少有點問題
不然不會連個願意留下來交接個一星期的人都沒有
(當然還是有例外,不過目前接觸到都是以上狀況居多)
假使是個好缺的話,那不管跟原本公司簽訂什麼合約
一切以勞基法規定為主
如果原公司待你不錯的話,那你或許可以考慮下班後或週末回去交接
當然,原公司還是必需付薪水給你
要記得,員工並沒有交接的義務
這部份就看你自己如何拿捏
以上是我的經驗分享囉
※ 引述《singbear2527 (singbear)》之銘言:
: 在版上看了一些關於騎驢找馬工作的討論,
: 感嘆其實大家都很辛苦吶,騎驢找馬說真的很困難,
: 如果可以先辭了目前的工作,專心找下一份工作,
: 有誰不想呢? 但適合自己的工作真的難找~~
: 好像大家比較困擾的都是不知該用什麼理由,
: 跟現任主管請假去面試~
: 但我覺得……
: 如果我們找到了一份工作,去上班一段時間,
: 就會知道這個工作不適合自己,然後就會想換新工作,
: 這個時候,了不起也才去上班幾個月吧,
: 一般人都會建議,上班時間那麼短,不要跟面試公司提到這份工作,
: 可是若新公司希望馬上報到呢?
: 目前的工作應該也不能說走就能馬上走,這時候會處於很尷尬的狀態!!
: 像我的公司,就規定未滿一年離職,要15天前提出,
: 但新公司好像很難等那麼久,除非很明確的告訴新公司目前在職中,
: 需要有一定的離職作業時間,如果新公司很欣賞自己,就會等,
: 但在未告知目前在職的情況下,新公司希望短時間內上班,
: 而現有工作的公司又不能一星期內就走人,該怎麼辦呢?
: 邊工作邊找新工作的版友應該會遇到這個問題吧,
: 大家都會用什麼理由去化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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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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