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 提離職 但公司不想放人
因為不適應公司的環境與制度
待了兩個多月後便打算等找到新工作後再離職
錄取(也是面試)的第一家剛好有點名氣
雖然薪資福利普普,但比較了舊愛新歡(誤)後
還是決定到新的公司
但因為新公司的舊員工急著離開
相對給我的報到時間也縮得很緊(10/15報到)
從錄取到答應,考慮了3天左右
(10/5下午拿到offer,今天回覆+提離職)
這時候很不小心沒注意到,在舊公司剛好滿三個月多幾天
所以我的離職預告期默默變成了10天 orz
等於10/17才能離開
問題來了,舊公司說不論待多久,離職預告期就是"一個月"
如果能順利找到人和交接,大概兩個星期就能讓我離開
可是我的工作80%都是從現在還在公司的同事那裏接來的(文書)
剩下20%的是平時由我處理,
但信件會cc+一個星期左右會跟大家報告一次進度(整理報告等)
這樣看來,只要把那20%跟了解進度的人更進一步報告清楚就好
當然 我會另外做一份完整的文書處理流程表給新人看
但公司還是很堅持要等找到人交接完才能走
跟新公司溝通過,但就跟前面講的一樣 急著要人
所以報到時間不給改...不能去的話他們就要馬上就要找新的了
目前是想說下星期一、二先請假去新公司報到
星期三再跟新公司請假,回現任公司正式離職(滿預告10天)
但又覺得這樣對不起現任公司,沒交接完感覺很沒責任感
不過真的要等到交接完,新公司的機會就跑了Q_Q
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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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7.104.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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