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 留職停薪

看板CareerLady (職場女性)作者 (天蠍蝴蝶)時間12年前 (2013/07/29 22:04), 編輯推噓2(2013)
留言15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我沒遇過這種狀況,想請問各位姊妹。 我於七月初提了離職,但主管不准。但我已經和新公司講好報到日期。 現在卡在中間很為難。 畢竟公司很照顧我,所以不想用到大絕招,原則上希望能好聚好散。 今天再次去跟主管談,主管主動提了叫我留職停薪。 我想請問,應該走乾淨比較好嗎?還是可以留職停薪再去別的公司任職? 會有報到的困難嗎? 留職停薪會有日期限制嗎?如果超過時間可以不回來嗎? 不知道怎麼處理比較好,再請有經驗的人給我意見,拜託~謝謝~ Q_Q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4.107.241

07/29 23:18, , 1F
留職停薪如果跑去其他公司任職,原公司可以不告知解雇
07/29 23:18, 1F

07/29 23:19, , 2F
要看原公司的規定,不過這樣就算搞得很難看了.....
07/29 23:19, 2F

07/29 23:20, , 3F
七月初的告知是否有書信證明?離你打算的離職日是否有符合
07/29 23:20, 3F

07/29 23:20, , 4F
法規,有的話你算站得住腳,就強硬跟主管談吧
07/29 23:20, 4F

07/29 23:22, , 5F
如果新公司要求報到要帶離職證明,就會有問題
07/29 23:22, 5F

07/30 01:30, , 6F
1.主管已經知道我要去新公司任職,想留我才提留職停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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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 01:31, , 7F
所以我想應該是不會有被解雇的問題(因為是主管不簽離職單)
07/30 01:31, 7F

07/30 01:32, , 8F
2.7/2提的離職,有遞辭職信,也有簡訊留底,符合30天前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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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 01:32, , 9F
知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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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 01:33, , 10F
3.目前新公司是沒有要求出示離職證明,所以是否代表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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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司退保,我就可以到新工作報到,就把留職停薪視作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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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 01:34, , 12F
的好意即可?因為我找不到私人企業留職停薪期限的規定,
07/30 01:34, 12F

07/30 01:35, , 13F
傷病/育嬰/進修 等我都不符合,不知道要用甚麼理由辦理?
07/30 01:35, 13F

07/31 12:36, , 14F
有符合勞基法告知日期即可 也可書面告知 留證據
07/31 12:36, 14F

08/01 20:50, , 15F
印象中留停期間是不能有工作事實的(?
08/01 20:50, 1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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