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感] 還是必須離開

看板CareerLady (職場女性)作者 (新天堂樂園)時間12年前 (2013/08/16 18:47), 編輯推噓7(7011)
留言18則, 1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在這間工作兩個多月 從到職到離職 一切事情都發生太快 一開始就被要求加班到凌晨12到三點 而且是跟股東們到老闆家加班開夜間會議 所以卡單上面不會有紀錄 夜間會議裡老闆很愛講黃色的東西 我就被當著所有女性股東的面問: "XX(我的名字) 你知不知道什麼是潮吹?" 我: .................................... 當時我已經萌生離職想法 這樣的加班生活一個月就有七到八天 其他日子也是一樣 沒有加班費這回事 不過遲到就會扣全勤2000 病假要扣薪水 紅字還有颱風假不放假 遲到一分鐘扣10元 (這種細節都沒被告知 到真的發生才知道) 工作只會增加不會減少 到職當天就被要求簽一張單子 單子上其中幾點要求是: 到職七天內若離職 則不予撥薪 離職之後最後一次薪水一定要到總部領取 不願意匯薪 離職人員一定要寫離職單還要主管簽核才准離職 否則不予撥薪 我後來才知道他們為預防離職人員爭執薪水 (因為都被扣得亂七八糟) 所以他們就是要員工親自領 還逼員工簽切結書 因為人家就是需要錢 就會不了了之 至於第三點其實未滿三個月 要走大可以走 只是他們就不給薪水了 而且老闆老闆娘對員工極度不信任 一直在懷疑員工在偷懶 不論員工怎麼溝通 都還是會被砲火抨擊到體無完膚 一開始他們對人很好 但是到後來就會發現他們非常欺負人 酸人罵人樣樣來 也完全不管員工的工作強項在哪裡 一味地只會要員工做些沒有效率的事 例如開冗長的會 還有一個又一個沒有效果的報告 反正很多很多 他們很怕員工發現其實他們什麼都不懂 所以採取高壓還有洗腦的方式對員工說: "老闆心裡在想什麼 你不會懂...." 他們也非常愛擺闊 愛炫耀 但其實是草包 總之 我離開時 吵鬧了一翻才拿到我的加班費 我的加班費算一算竟然兩個月可以獲得一萬七千多 可見我之前加了多少班 但是老闆娘開始哭窮說他們公司只是中小企業 所以跟我說 我去他家開會時有吃他家的飯菜 所以要扣我餐費 還有我凌晨三點回家是坐計程車 他們之前薪水有附在裡面 所以也要把車資拿回去 說要加班費就不能拿車資............ 我真的超無言 我走了以後還跟其他員工說 我付的那點餐費根本不構那些菜錢....... 在我離職之後 老闆娘乾脆做了一張單子 表示加班不會有加班費 說加班是職責範圍內 加班是應該的 如果前一天凌晨三點離開 第二天早上上班遲到的話 還是要2000全勤 總之 所有違反勞基法的事情都弄上了 人員簽好之後立刻收起來 所以也很難道證據去告 老闆娘也會拿著人員的卡單 不給人員借去影印 非常可惡 平常會在員工之間挑撥離間 她很怕人家聚在一起 應該是怕說她吧 這裡的流動率非常高 幸好我走了 補充: 我是文字編輯 當初應徵的也是文編的職務 不過我後來就變成總經理(老闆娘)秘書 董事長(老闆)特助 同時也要做文字編輯工作 還有活動支援 一樣 加班沒有加班費 這次我拿回一些加班費還是我揚言要告到台北市勞動局的 老闆平常很愛說他黑白兩道都有人脈 也對很年輕的人員們說以前他公司有人向勞工局檢舉他不給加班費 他說要加班費跟他說一聲就好 竟敢告到勞工局 害媒體連續報了他兩天 (這是他自己說的 我和其他同事倒完全沒有印象 他公司也沒有名阿) 最後他因為員工受到叨擾 就花了300萬找人 "堵" 那個檢舉的人 讓他不得好過' 而那個檢舉的人就是他的前司機 他說司機是24小時待命的工作 沒資格要加班費 還說連勞工局都站在他這邊 覺得那個司機太誇張了.... 總之 我真的惹不起 就想趕快找新工作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70.218.206

08/16 19:04, , 1F
這工作比外勞還不如
08/16 19:04, 1F

08/16 19:20, , 2F
恭喜你離開了!
08/16 19:20, 2F
※ 編輯: amyjames 來自: 61.70.218.206 (08/16 19:32)

08/16 19:27, , 3F
為什麼你還能做2個多月...好誇張
08/16 19:27, 3F

08/16 19:33, , 4F
因為他們薪資明細給得很慢 我到七月底才拿到6月明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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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 19:34, , 5F
也在七月底決定逃走 這之前我都不是很清楚那些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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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 20:00, , 6F
上班帶把藍波刀放在桌上,他連個屁都不敢放
08/16 20:00, 6F

08/16 22:38, , 7F
去勞工局申訴他.這種最愛放話的人其實才怕勞工局
08/16 22:38, 7F

08/16 22:39, , 8F
那麼斤斤計較的人怎麼可能花300萬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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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 23:55, , 9F
唬爛 ~~ 最好是會花三百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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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 23:56, , 10F
快逃吧 ~~~ 這種不正常的公司還是不要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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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7 00:01, , 11F
打卡單員工不用影印,雇主有主動提供給勞工局之義務,他們如
08/17 00:01, 11F

08/17 00:02, , 12F
果拿不出來就會被罰錢了。我之前待的公司責任制,上下班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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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7 00:02, , 13F
用打卡,遲到早退(不要太誇張)都沒關係,結果某離職員工去勞
08/17 00:02, 13F

08/17 00:03, , 14F
工局檢舉,然後公司拿不出打卡紀錄就被罰了一大筆錢 XDXD
08/17 00:03, 14F

08/17 10:47, , 15F
光看夜間會議那邊就看不下去 要是我就直接錄音告性騷擾
08/17 10:47, 15F

08/17 11:45, , 16F
那麼誇張的公司和黑心老闆...唉
08/17 11:45, 16F

08/25 03:01, , 17F
好沒水準的老闆 到底哪家公司阿 太可怕
08/25 03:01, 17F

08/27 17:38, , 18F
恭喜你離開!應該要公布公司名 以防其他人受害
08/27 17:38, 18F
文章代碼(AID): #1I3WD9YL (CareerLa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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