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公家機關有那麼好?

看板CareerPlan (生涯規劃)作者 (醜是另一種非主流的美)時間13年前 (2013/05/04 23:53), 編輯推噓-5(6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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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最大的好處在於穩定、安全、沒責任 先不比民間企業會倒,會裁員這些不安定因素,也不提退休金比勞保多到爆炸 公務員只要工作滿卅年,公保加退撫的總所得替代率就可高達80%, 勞工工作卅五年,勞保加勞退的退休總所得替代率卻僅有60多%。 退休時薪水逾十萬元的勞工,所得替代率更因為四萬三千九百元的投保薪資天花板限制 所得替代率可能降到不及20%, 跟退休時薪水同樣十萬元的公務員相比,落差甚至高達60% 不管年金怎麼改,公務員的福利只會變更多,不會變更少... 只要說一點,公務人員受公務人員保障法的保護... 是無敵的,不管作了多少錯事,了不起被罵,但是不用負任何責任 比如:軍職 軍官 公職警察來比 軍人酒駕,馬上勒令退伍 警察酒駕,調職,繼續當警察 軍人只要考績打丙一次,馬上勒退,記小過不能留營 公務員沒有限制 1.依警政署「警察人員駕車安全考核實施要點」規定, 員警酒駕至少記過1次,肇事情節重大者停職,判刑確定則免職。 2.軍人酒駕,馬上退伍。 為什麼警察可以這樣幹?因為他是公務員。 犯什麼錯都沒關係... 公務員出包要國賠,也是納稅人賠,公務員有事嗎? 沒事,一樣拿退休金 不要看新聞,來看看 行政院官網 http://www.cepd.gov.tw/pension/m1.aspx?sNo=0018981 行政院院會通過「勞工保險條例」、「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條例」與 「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等相關年金制度改革法案,正式啟動修法程序 三、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 (二)訂定支領一次退伍金規範 對於未涉刑案,但累積懲處達考績丙上、或記兩大過以上, 並經評審核予不適服現役人員,研擬限制僅得支領「一次退伍金」 ,以合理區隔不榮譽退伍之給付措施,俾激勵軍人恪守軍紀。 公務員修法,讓軍人犯錯就不能領退伍金。 但是公務員,不管如何一樣領終身俸,公務員是神一般無敵的存在。 只要考上了,一生一世都不用擔心了... 就算出包出事也是全國人民賠,你還要養他一生到死。 怎麼會是200萬可比的? ※ 引述《bz2323bz (太一)》之銘言: : 想想一般要考上都要補習+讀書 1-2年 : 最多最多也到5年 : 拿1-2年上班 : 一個月工資30000 : 1年+ 年終 + 3節 就400000 : 2年就 800000 : 5年就200萬了 : 這樣考是沒工作真的值得? : 考上之後工資也漲幅不大 跟作業員一樣... : 為啥大家還是一窩蜂的去考 : 在工廠 上班不是很好? -- #1GzL-Q2d (Militarylife) [新聞] 特戰較操!台大碩士當兵自盡 軍方免付百萬 反正拖一下,就沒人記得他是誰了,不要說洪了,本月的戰車壓死人都沒人管了。 國軍執法,就像煮湯圓,浮起來的就撈掉,至於沈在下面的大家都知道,千萬別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9.12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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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堆基層的程序有錯 官司都不知打幾年了 頗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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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勞工最大問題薪水太低 四萬三有多少人能拿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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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到四萬三的 若比照公務員自提6% 替代率8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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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有資格說不公平的 就是薪水超過四萬三的那群勞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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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代率的重點改革在於那個四萬三的天花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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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其爭那天花板改革 大多數的勞工還不如爭取提高薪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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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人酒駕就勒令退伍" 這個不適用將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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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 升到星星就等於免死金牌了 將軍殺人也不必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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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將軍都不用自己開車 都有駕駛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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羨慕就去考 吵也沒用 台灣民間企業福利太爛 並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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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福利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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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不是福利,是有權有錢,0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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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萬... 你以為公務員是教授? 沒責任? 蓋章蓋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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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問題先找蓋章的 還有國賠法請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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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賠償法規定,公務員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時,賠償義務機關對公務員有求償權; 由於法律也規定是否行使求償權,由賠償義務機關決定, 等於球員兼裁判,欠缺公平審理機制,連帶影響賠償義務機關的求償意願。 另外 國家賠償法第2條的規定如下: 本法所稱公務員者,謂依法令從事於公務之人員。 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者, 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致人民自由或權利遭受損害者亦同。 前項情形,公務員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時,賠償義務機關對之有求償權。 就法條看起來,是故意或重大過失時,機關才有求償權,沒有提到怠於執行職務。 法律告訴公務員不作事一點罪都沒有,更不用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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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害人…國賠義務機關是對公務員有求償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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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出包都沒事的話就不會出現像土木那種錄取率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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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5 15:22, , 17F
不懂裝懂,公家最愛的就是追究責任,不然為何每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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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起事來提心吊膽,法令又多如牛毛,一害民眾權益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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損,包准你挫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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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了什麼責? 依《公務員考績法》,除非考績丁等或連續2年考績丙等才能解聘, 作任何事都不會失業,挫著等什麼? 等領終身俸一生一世嗎? 考試院長關中都嗆: 不是每個人都能當公務人員,錄取率只有3% 只要考得上公務人員,國家就要保障、穩定公務人員。 公務員絕對不等於一般人... 公務員的首腦都嗆這句了,還有什麼好爭的? ※ 編輯: notepad67 來自: 111.241.153.54 (05/05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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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率高的類科就是因為背後黑暗的故事太多了所以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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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多錄取一點人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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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是十年當中滿三丙才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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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兩丙還不會解聘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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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公務員無敵無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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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考上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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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考不上,但是他們的薪水我有付,好的我們可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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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不好不合理的不能批評?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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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不作為也是一種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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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沒什麼工作是不用負責任的 請勿誤導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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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5 16:29, , 30F
不懂裝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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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去翻下公務人員服務法跟貪污治罪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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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懂裝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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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裝懂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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怠於執行職務也是有包含故意過失... 還有考績法沒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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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就現階段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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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不懂裝懂 你知道公務菜鳥為啥都不想接採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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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6 16:18, , 37F
不懂裝懂真的很可笑 幹快自d別再出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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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6 17:04, , 38F
他們的薪水你有付? 你拿收據來看一下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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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6 17:04, , 39F
你繳的稅說不定被拿去作路平了 交通局要不要給交代?
05/06 17:04, 39F

05/07 00:08, , 40F
不懂裝懂~
05/07 00:08, 40F

05/08 01:01, , 41F
不懂裝懂
05/08 01:01, 41F

05/10 00:10, , 42F
不懂裝懂 避重就輕 缺乏客觀
05/10 00:10, 42F
文章代碼(AID): #1HXIxudB (CareerP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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