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我想趕快離開家生活,可是民法的部分2023

看板CareerPlan (生涯規劃)作者 (三民區竹內涼真)時間4年前 (2021/07/31 12:07), 編輯推噓4(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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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unalovegod (lunalovegood)》之銘言: : 我想離家生活,可是台灣2023才把民法成年下修18歲,那我2004年出生的話,我是19歲 : 可以享有成年資格嗎成年資格嗎? 如果你真的2004年生的 先這麼跟你說,當然還不算成年 17歲就是個做什麼都綁手綁腳的年紀 先別說半夜在街上遊蕩會被警察關心 只是買車的話當然合法 但你連駕照都無法考...更別說前面版友說的外送工作 不管你再怎麼有心想做這行,光是申請就絕對過不了 更何況你想在外面租屋的話人家看到你連18都還沒到,根本不敢讓你簽約 再忍著點吧,真的想賺錢就這邊的PT版找臨時工 或是跟朋友打聽看看有沒有什麼粗工可以做都好,你體力OK的話啦 就先加減做加減賺加減存,有好過無 到了你滿18後如果真的還是一心想搬出去,至少經濟上難度就先少了一點 這年紀如果懂的事太少的話離家完全就是一個大挑戰 所以就先多出去看看,或者ptt其他版爬文看看人家的經歷如何 大概是這樣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8.173.239.9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eerPlan/M.1627704428.A.62F.html

07/31 14:39, 4年前 , 1F
民法要20歲才能自主簽約 原Po要忍耐這三年
07/31 14:39, 1F

07/31 19:13, 4年前 , 2F
應該是 2023 年 1 月 1 日
07/31 19:13, 2F

07/31 19:13, 4年前 , 3F
因為已滿 18 歲
07/31 19:13, 3F

07/31 19:13, 4年前 , 4F
符合民法第 12 條修改後生效之規定,為成年人
07/31 19:13, 4F

07/31 19:13, 4年前 , 5F
因而具有完全行為能力
07/31 19:13, 5F

07/31 19:21, 4年前 , 6F
但一個人生活的困難
07/31 19:21, 6F

07/31 19:21, 4年前 , 7F
應該不會因為民法放寬年齡限制就變容易……
07/31 19:21, 7F

08/01 09:28, 4年前 , 8F
不要找工地黑工 受傷了很麻煩
08/01 09:28, 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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