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有關於土地鑑界

看板Civil (土木)作者 (Qlman)時間17年前 (2008/09/04 17:24), 編輯推噓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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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onyahsiang (Tony)》之銘言: : 很抱歉必須和板上有經驗的前輩請教 : 一個建地如果周邊的住戶懷疑有越界 : 那可以和地政事務所申請鑑界 : 此時就必須停工 : 我想請教鑑界有次數的規定嗎 : 否則一次只需要四千塊就可讓建商必須停工 : 這不是成了勒索建商的武器? : 會問這個是因為有朋友的建地 : 已經鑑界七次了 一直無法復工 現在被迫要和解 : 我感到很不可思議 : 查了查網路上的 "地籍測量實施規則" : 第221條有寫 : 第221條 鑑界之複丈,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 一、複丈人員實地測定所需鑑定之界址點位置後,應 : 協助申請人埋設界標,並於土地複丈圖上註明界標名稱、 : 編列界址號數及註明關係位置。 : 二、申請人對於鑑界結果有異議時,得再填具土地複丈申 : 請書敘明理由,向登記機關繳納土地複丈費申請再鑑界, : 原登記機關應即送請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派員辦理 : 後,將再鑑界結果送交原登記機關,通知申請人及關係人。 : 三、申請人對於再鑑界結果仍有異議者,應向司法機關訴 : 請處理,登記機關不得受理其第三次鑑界之申請。 : 很明顯第三條寫清楚了不能讓申請人提出第三次鑑界 : 但是他說建管處承辦人員還是不讓他們復工 : 不知道有沒有前輩有相關經驗? 你這個朋友的案例很奇怪.... 通常一開始要動工之前~~就會鑑界的動作..... 先確認自己的地界線是否正確.... 而你這個朋友的....卻是被鄰居申請鑑界.... 那我想...可能是他有蓋到別人的土地上.... 因為民事部份沒解決...所以建管的人員當然不會讓你復工 這種事只有兩個解決方法 (檯面上) 1.買下他的地...可能會大失血! 2.敲掉越界的部份...(這可能是大部份的作法) (檯面下) 1.找穿黑衣服的去他家泡茶....不過可能會上社會版!(哈~~不建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0.0.208

09/04 17:35, , 1F
停工都要賠錢了= =還要付茶水費喔XD
09/04 17:35, 1F

09/04 19:35, , 2F
之前有個案例.因此停了一年.少收一年的
09/04 19:35, 2F

09/04 19:36, , 3F
的租金.一和二都是好方法啦.都能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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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19:36, , 4F
這就只能看鄰居有多難搞啦
09/04 19:36,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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