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業主發包的問題

看板Civil (土木)作者 (開始混日子)時間14年前 (2011/11/16 02:39), 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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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hijr (爸爸是很累的)》之銘言: : 請教各位工程先進 : 有一個案子大約3000萬元(土建一千多機電一千多) : 因為前一期工程曾發生鄰損及民眾抗爭 : 所以就沒有廠商去投標 業主因有預算執行壓力 : 就請顧問公司想辦法找有意願的來營造廠投標 : 結果來了一家丙級的營造廠 然後就議價簽約了 : 目前施工計畫簽證計畫.....等文件都送了 也核可了 : 突然有人發現丙級營造廠好像只能承攬2250萬元以下的案子 : 業主開始慌了 好像不符營造業法 於是叫廠商自己提解約 廠商當然不肯 : 業主問設計單位怎麼辦 設計單位叫業主自己提解約 業主又擔心被懲處 : 請問各位先進 有沒有類似個案例可供參考 謝謝 剛剛翻了翻網頁.... 給你一個連結: http://www.treca.org.tw/upload/20110818182424.pdf 底下的案例有講到,如果是土建 + 機電整合發包, 機電部分可以由定作人也就是機關這邊出具總金額證明, 然後不計入承攬總額。 所以這個案子應該可以比照辦理。 不過也是要注意那家廠商有沒有標其他機關的工程。 因為承攬總額是計算一年內該廠商總共標了多少金額的公共工程, 所以廠商一年內標其他機關的契約金額也要算進去, 如果超標了那就只能請機關提解約,然後承辦人記個過這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217.117.125

11/16 05:17, , 1F
補充一下~2250萬~是指~承攬而未驗收部分~如果有部份驗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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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05:17, , 2F
則該部份金額不列入計算~2250萬~是指同一時段內之承攬
11/16 05:17, 2F

11/16 05:18, , 3F
能力~所以如果已驗收1000萬~則該1000萬不計入~
11/16 05:18, 3F
文章代碼(AID): #1Emh7DJE (Civ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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