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業主發包的問題

看板Civil (土木)作者 (恰恰碰)時間14年前 (2011/11/16 05:1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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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hijr (爸爸是很累的)》之銘言: : 請教各位工程先進 : 有一個案子大約3000萬元(土建一千多機電一千多) : 因為前一期工程曾發生鄰損及民眾抗爭 : 所以就沒有廠商去投標 業主因有預算執行壓力 : 就請顧問公司想辦法找有意願的來營造廠投標 : 結果來了一家丙級的營造廠 然後就議價簽約了 : 目前施工計畫簽證計畫.....等文件都送了 也核可了 : 突然有人發現丙級營造廠好像只能承攬2250萬元以下的案子 : 業主開始慌了 好像不符營造業法 於是叫廠商自己提解約 廠商當然不肯 : 業主問設計單位怎麼辦 設計單位叫業主自己提解約 業主又擔心被懲處 : 請問各位先進 有沒有類似個案例可供參考 謝謝 我又來騙p幣了~沒辦法~P幣~賭博輸光了~ ============================================ 以下~如有引用錯誤~煩請指正~感謝~ 煩請原po參考~採購法第50條 第一項第一款 未依招標文件之規定投標 第一項第二款 投標文件內容不符合招標文件之規定 如果有前兩款之情況~開標後~也不應決標予該廠商~ 那決標後呢~ 煩請參考該條文第二項之說明~ 決標或簽約後~發現廠商有前項情況者~應撤銷決標,終止契約,或解除契約 後面又說了~~~ "但撤銷決標,終止契約或解決契約反不符合公共利益,經上級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 所以~就必須回去看招標文件當初的規定字樣,或是上級同不同意背書來解套~ ===================================================================== 對不起推文的大大~ 我不小心刪到推文了~~(sorry~我也不知道怎麼救回來~) 抱歉~ ※ 編輯: chachabon 來自: 175.182.55.64 (11/16 16:55) ※ 編輯: chachabon 來自: 175.182.55.64 (11/16 16:57)
文章代碼(AID): #1EmjP_78 (Civ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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