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問卦] GDP裡面受僱人員薪資的算法

看板Economics (經濟學)作者 (shooter黃)時間7年前 (2017/05/18 21:52), 7年前編輯推噓5(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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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P7PbHLj ] 作者: dogwoofwoof (shooter黃)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問卦] GDP裡面受僱人員薪資的算法 時間: Thu May 18 20:53:35 2017 小妹最近看到知乎那邊討論台灣GDP造假的文章 其中之一就是說台灣GDP裡面「受僱人員報酬」的數字異常的高, 有納入中國產值,所以造假。 小妹打去主計處問,他們說只有納入三角產值, 也就是假設某商品在台灣接單,在中國生產,那當然商品的gdp還是算中國的, 只是這種中間的服務人員,一些人力成本等等,如果發生在台灣當然是算台灣的。 所以暫時覺得應該不是真的。 但「受僱人員報酬」這個請問該怎麼算呢? 我看知乎那邊都是直接把台灣平均薪資約五萬乘上約13.5個月受僱人口892萬 (約6,021,000)左右, 然後遠低於2015年的數字7,326,009(百萬)兜不起來,就說台灣造假。 主計處的人只是跟我說不能這樣算, 保險、員工福利、退休金等等都沒算在平均薪資的5萬裡。 (但我查的資料似乎又說有算 ( http://www.stat.gov.tw/ct_view.asp?xItem=779&ctNode=523) 但這樣說起來差的這約1,300,000都是這些項目嗎?總覺得還是太高。 附上2015年國民生產毛額數字 國民生產毛總額 生產及進口稅額 固定資本消耗 受僱人員報酬 營業盈餘 16,175,607 415,753 2,588,904 7,326,009 5,844,941 小妹非本科系的已經找了一個下午了,還是找不到合理的解釋,希望有人可以解惑 感謝QQ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2.35.24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5112017.A.56D.html

05/18 20:54, , 1F
鬼島的數字本來就造假
05/18 20:54, 1F

05/18 20:54, , 2F
有點難 哥 都買 0050
05/18 20:54, 2F

05/18 20:54, , 3F
平均5萬還蠻慘的吧 你跟醫生會計師平均完只有5萬
05/18 20:54, 3F

05/18 20:55, , 4F
跟大盤連動
05/18 20:55, 4F
※ 編輯: dogwoofwoof (123.192.35.244), 05/18/2017 20:57:04

05/18 20:58, , 5F
抱歉,2015年忘記報稅了,多出來的這些是我的
05/18 20:58, 5F

05/18 21:00, , 6F
GDP當然是真的 GDP算的是國家生產總額 日本企業在台灣
05/18 21:00, 6F

05/18 21:00, , 7F
計算進去台灣的GDP
05/18 21:00, 7F

05/18 21:01, , 8F
GNP是國民生產總額
05/18 21:01, 8F
我也覺得台灣不可能把GDP算成GNP,但這個薪資部分要怎麼反駁?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dogwoofwoof (123.192.35.244), 05/18/2017 21:52:00

05/18 22:09, , 9F
或許是你忘了算外國要素在國內所得
05/18 22:09, 9F

05/18 22:10, , 10F
EX假使日本人在台灣賺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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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 22:11, , 11F
平均裡面算的卻是台灣人的非加入外國人的
05/18 22:11, 11F
感謝~我看薪資調查那邊他似乎有定義本國外國籍都要納入 受僱員工人數:依支領薪資原則,計算月底現有受僱員工人數; 包括所有本國或外國籍之職員及工員、專任及兼任、全勤及部分 時間參加作業之常僱員工、臨時員工、契約員工、建教合作工讀 生(全月不參加工作者除外)、學徒及養成工等;如因公(出國 考察、受訓、外調及後備軍人應教育召集)、病、事、例、休、 婚、娩假,而有若干時日未參加工作者,仍應計算在內。但不包 括:參加作業而不支領薪資之雇主、自營作業者及無酬家屬工作 者;僅支車馬費未實際參加作業之董、監事、顧問;應征召服常 備兵役保留底缺或支領部分薪資與留職停薪、全月未參加作業者 ;不在廠地工作之計件工作者。

05/19 00:23, , 12F
受僱人員報酬跟受僱人員薪資是一樣的東西嗎?
05/19 00:23, 12F

05/19 00:31, , 13F

05/19 00:31, , 14F
支調查 p.130 有定義受僱人員報酬,可分為薪資跟其他收入
05/19 00:31, 14F

05/19 00:33, , 15F
其他收入包括年終獎金、雇主代付勞健保費、各項補助....
05/19 00:33, 15F
的確這個沒算進去,不過數字有這麼大嗎? ※ 編輯: dogwoofwoof (123.192.35.244), 05/19/2017 11:27:06

05/19 11:52, , 16F
我每個月勞健保(雇主付+自付+公提)大概是實拿薪資的20%
05/19 11:52, 16F

05/19 11:57, , 17F
謝謝!
05/19 11:57, 17F

05/19 11:59, , 18F
上面收支調查 p.40 也列出每戶平均本業兼業薪資約 53.8 萬
05/19 11:59, 18F

05/19 12:00, , 19F
其他收入 12.6 萬,所以也是差不多 20% 多一些
05/19 12:00, 19F
感謝您。我去查了一下一些資料的真實性,跟您分享。 首先是那個平均薪資四萬八~五萬的數字,是包含勞工該付的勞健保跟加班費等其他收入 、還有非經常性薪資等的數字,但不包含雇主提撥保險及退休金等。這個調查人數只有 七百五十萬人口,只調查了公司企業的受僱勞工,所以像軍公教、在家工作的外籍勞工等 都沒有算在這個數字裡,不過有包含打工。而國情統計通報裡的有一個「受僱者」,數字 大概892萬左右,那個才是有包含以上這些沒包含進去的族群的。所以簡單來說還要再加 上其他族群的平均薪資才會準。 (國情統計通報:https://www.dgbas.gov.tw/public/Data/751937W75YTOW0.pdf) 但有些夜市攤販、公司老闆,有些模糊地帶,他如果認爲自己是「受僱者」, 可能就會把一部分薪資算在「受僱者」,如果不是,可能會算在「營業盈餘」。 另外參考了一下這個4萬8平均薪資的調查中的名詞解釋 https://www.dgbas.gov.tw/ct_view.asp?xItem=779&ctNode=3251 (1)經常性薪資:指每月給付受僱員工之工作報酬,包括本薪與按月給付之 固定津貼及獎金;如房租津貼、交通費、膳食費、水電費、按月發放之工作( 生產績效、業績)獎金及全勤獎金等;若以實物方式給付者,應按實價折值計 入;以上均不扣除應付所得稅、保險費及工會會費。 (2)加班費:指因延長工作時間所給付之報酬。 (3)其他非經常性薪資:係指非按月發放之工作(生產、績效、業績)獎金、 年終獎金、員工紅利(含股票紅利及現金紅利)、端午、中秋或其他節慶獎金 、差旅費、誤餐費、補發調薪差額等。 所以我想,應該您說的其他收入跟本業薪資大部分的東西都有算進去了。 只有雇主提撥的約16%的勞健保、退休金等費用。我參考台大人事室的 保險及退休金提繳專區 http://www.personnel.ntu.edu.tw/insurance.htm 假設48002薪水大概雇主要交8000多塊的雇主提撥,約16%進去算。 然後我暫時查不到軍公教的平均薪資,所以我以五萬五下去算, 直接乘16%的雇主提撥,加上上面公司受薪階級的錢,約7,000,000(百萬) 左右,還是跟「受僱人員報酬」有差大概4-5%。 打去問主計處的人他也說我這樣算應該沒錯,可能是軍公教平均薪資算太低之類的。 暫時不知道問題出在哪。 ※ 編輯: dogwoofwoof (123.192.35.244), 05/20/2017 18:15:00 ※ 編輯: dogwoofwoof (123.192.35.244), 05/20/2017 18:16:23 ※ 編輯: dogwoofwoof (123.192.35.244), 05/20/2017 18:17:53 ※ 編輯: dogwoofwoof (123.192.35.244), 05/20/2017 18:19:46 ※ 編輯: dogwoofwoof (123.192.35.244), 05/20/2017 18:22:13

05/21 12:22, , 20F
推實事求是。算法正確的話,差4-5%個人覺得是可以接受的,
05/21 12:22, 20F

05/21 12:23, , 21F
因為你也只是用有限的資料去推估, 已經算八九不離十了
05/21 12:23, 21F

05/21 15:30, , 22F
4~5%真的不算多了....我們沒有普查資料的
05/21 15:30, 22F
文章代碼(AID): #1P7QS2E1 (Economics)
文章代碼(AID): #1P7QS2E1 (Econom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