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加班強迫補休?勞工爆不滿

看板Employee (勞工板)作者 (紅蛇)時間14年前 (2010/05/25 09:1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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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525/78/2695y.html 〔記者張聰秋/鹿港報導〕1名在彰化縣鹿港鎮彰濱工業區上班的民眾向本報爆料,指控 他工作的工廠讓員工超時加班,硬要員工補休,不發給加班費,他投訴彰化縣政府勞工處 卻沒下文,質疑政府單位只顧維護資方權益,漠視勞方心聲。 這名勞工指出,該工廠員工從今年5月12日清晨6時加班到13日清晨5時,共加班23個小時 ,有些員工是休假臨時被調回來加班,有些員工5月12日凌晨下班,休息6個小時又被叫回 來加班,但廠方卻退回員工加班申請單,要員工擇日補休。 不給加班費 廠方指誤會 爆料勞工表示,該工廠會在下班後留下員工訓話,同樣不發給加班費,他們跟縣府勞工處 檢舉也沒下文,不免讓人質疑 政府單位忽視基層勞工的聲音。 被指控的廠方對此指出,當天因台電停電,廠方趁停電空檔請電氣課人員回廠做全廠機器 保養,維修時間從12日早上6時到13日凌晨2時,時間不是爆料者指控那樣,廠方會發加班 費,不會強迫員工補休,是員工誤會了。 廠方進一步表示,工廠有管理規則存在,員工下班後5至10分鐘是交接班時間,並不是像 爆料者所指控的下了班還要留下來聽訓話。 彰縣勞工處追查 違法將開罰 另外,縣府勞工處澄清表示,勞工處很重視民意,但請具名檢舉,這起案件因為當事人沒 有具名檢舉,勞工處連繫不上對方,顧慮到匿名檢舉真假,萬一是謊報,勞工處無緣無故 進廠調查難免干擾工廠內部作業,這樣做對廠方也不是很公平。 勞工處強調,為了避免當事人四處檢舉,近期將會派員到工廠實地了解,一旦查出若涉嫌 違反勞基法規定,會依法開告罰單懲處。 -- ▁▁▁▁▁▁▁▁▁▁▁▁▁▁▁▁▁▁▁▁▁▁▁▁▁▁▁▁▁▅╴█████████████████████████████ ⅢⅢ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0.113.12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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