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離職日剛好是例假日

看板Employee (勞工板)作者 (ROCMC)時間15年前 (2009/12/26 12:54), 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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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年後想換工作而且想把年終跟年假的錢都入袋 以下是二月的日期 2/13號是除夕 所以會在2/12號領上個月薪水跟年終 重點來了原本最近找到要去的不過因為我是工作兩年多 所以要提前20天 這樣下去差不多快過年了 所以想要領完年終跟年假的錢再走 基本上放到2/18(初五) 但是新工作可能2/17號左右就可以上工了 說做到2/19會不會太白目= =? 2/20號沒錢 因為隔週休 看樣子看樣子是2/1提辭呈 2/22號就可以換新工作 如果我2/1提辭呈 如果在提領年終之前或者還沒滿20天之前被踢掉 這個是正常的嗎? 還是說我有相關賠償? 重點我還想問最適合的辭職日(而且年終跟年假不會被吃掉) 謝謝 2010年二月 日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 引述《loveq4ever (loveq4ever)》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Salary 看板] : 作者: loveq4ever (loveq4ever) 看板: Salary : 標題: [生涯] 離職時間 : 時間: Thu Dec 10 19:56:56 2009 : 我工作一年多 : 如果預計在明年2/8離職 口頭+填寫離職表 : 依勞基法我第20天下班後就正式離開了 也就是2/28 : 明年2/27.28剛好是星期六日 : 這樣我2/26(五)下班就算離職了嗎? 這樣的話二月份薪水會被扣27和28兩天? : 另外正式離職是不是要拿到離職證明才算數? : 麻煩大家為我解惑一下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3.154.84

12/26 21:17, , 1F
提前被踢掉正常的 沒有賠償 也無資遣費(自願離職)
12/26 21:17, 1F

12/28 14:24, , 2F
可能在2/1提辭呈的隔天就會叫你走了....傻呼呼的......
12/28 14:24, 2F
文章代碼(AID): #1BDPRhLL (Employ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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